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1352个风电场并网发电,累计吊装风电机组58601台。2013年底风电并网装机容量7716万千瓦,占全国电源总装机容量的6.2%;全年风电上网电量达1357亿千瓦时,占全国上网电量的2.5%,同比增长0.5个百分点。此外,我国风电装备制造业不但满足了国内风电建设需要,也在逐步走向市场,成为我国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之一。
但随着风电规模扩大,我国风电产业也出现发展不协调、电网运行不适应、创新能力不强、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场监管不到位、弃风限电等问题。另外,我国风电上网电价与比较仍然偏低。价格调整将对风电企业冲击较大。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全国风电行业亏损面有所扩大,达到50%以上。
从发展趋势来看,风电作为新兴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对配套和支撑产业需求量大的特点,对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带动作用。随着技术升级不断加快,风电机组向着大型化和特性化发展。风电逐步由补充能源向主力替代能源发展,在电力系统中的比重将稳步上升,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逐步凸显。
与会代表建议,中国能源转型首先要从观念上转变,必须研究风电发展路线图,从能源转型和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更为清晰的能源发展战略,并在其中考量风电发展的战略地位。另外,只有扩大资源配置范围,才可以解决目前风电发展的瓶颈问题。过去行业内更关注的是发电,现在还需要从包括微电网、储能技术进步等角度来解决目前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风电运维市场迎来爆发期
随着大批风电机组质保期的临近,风电运营维护成为市场参与者眼中的一块“肥肉”,都想进入分一杯羹。不过,目前我国风电运维市场仍未建立起明确规则,这也成为该市场有序发展的障碍。
在2011年之前,中国风电市场一直保持高增长的态势,新增装机容量从2005年的51万千瓦一跃增长到2010年的1893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00%。按照质保期五年计算,近几年将有大批风电机组相继出质保期,而过了质保期的风机,设备供应商再给风电场业主提供服务就要收取费用。
据《2015-2020年中国风电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07-2013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快速增长,2013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91412MW,占比重28.7%。2007-2010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年复合增长率高达97.03%。
按照风电机组质保期3-5年进行计算,近几年将有大批风电机组相继出质保期,对于过了质保期的机组,设备商再给风电场业主提供服务就要收取费用。根据近几年我国风电机组的装机情况来看,风电运维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业内预计,至2020年,我国风电运维市场总量将高达1000亿元。
目前,风电运维市场的参与者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风电场开发商自己设立专门的运维公司,如大唐、华能、龙源电力等;另一类是大型机组和零部件制造商成立运维公司,向业主提供售后服务,如金风科技、联合动力、明阳风电等;后一类就是专门做运维的第三方公司。
但在风电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对于近年来安装的风电机组,有部分确实存在问题,但在质量保证验收环节缺乏统一的标准、明确的机制和通常的信息公开渠道,风电机组不能进行正常质量保证期验收的现象较为突出,导致质保金无法顺利结算。例如,此次华能新能源对华锐风电的诉讼请求就主要集中在不退换质保金上面。因此,运维市场的顺利发展还亟需行业的进一步规范。
此外,经过两年的低谷期,中国风能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新增装机容量16088.7MW,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达到91412.89MW,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两项数据均居世界。2014年将是中国风电产业发展的“丰收年”,有机构预测新增装机高达到22GW。
这些机组在三到五年之后,又将为风电运维提供巨大的市场。然而,目前风电机组的运营维护费用不仅有上涨的趋势,在行业标准尚未确立的情况下,服务质量也大多良莠不齐。
一位行业人士也坦言,毕竟前几年风电市场发展太快了,有部分风电场是确实存在问题的,这样看来,风电机组出质保期得有明确的规则,否则开发商和设备供应商很难就出质保期达成一致,这次华能新能源对华锐风电的诉讼请求就主要集中在不退还质保金,但在两方的博弈中,占优势的通常是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只能妥协,因此需要建立一个第三方标准。
2014年9月底,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也表示,质量保证期验收是风电设备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明确的机制和通畅的信息公开渠道,风电机组不能进行正常质量保证期验收的现象较为突出,导致质保金无法顺利结算,加大了风电机组制造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暴露出风电市场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为此,国家能源局提出建立质量保证期验收和争议解决机制,要求验收完成后,如机组各项指标均满足验收大纲要求,则机组通过验收,买方应尽快向卖方支付质量保证金。买卖双方对于验收结论存在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具备技术能力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工作。买卖双方应依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收结论形成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