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再生中水回用主干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已经朝阳市发改委批准(朝发改发【2017】442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朝阳市供排水管理处,项目筹资方式为自筹加政府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朝阳市供排水管理处
项目名称:朝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再生中水回用主干管网工程(一期)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地点:朝阳市中心城区
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一:水泵及阀门设备采购等,合同估算价264万元
合同包二:自控仪表与电气设备供货与安装采购,合同估算价378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安装试运行(以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加政府资金
投标保证金:三万元/合同包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下列资质:
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制造商,具有5年以上同类设备的制造经验,近5年具有3个(含3个)以上的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供货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控电气设备制造商,近5年具有3个以上的同类供货业绩;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供货能力。
第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必须为自控电气设备制造(系统集成)商。
2.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附信用辽宁或相关网站查询记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全国水利水电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
1、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8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朝阳市供排水管理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22号)进行资格审查,持资格审查登记表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605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合同包(现金),售后不退。
2、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与投标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2)法人诚信证明(按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lnwcip.com.cn)上的“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中规定的格式提供);(3)营业执照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合同包一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产品)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强制性产品);(7)合同包二的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生产资格证、必要的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证书和安装施工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的还须出具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0日上午13时30 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朝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东体育场东侧)
招标人:朝阳市供排水管理处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22号323室
联系人:崔建 宋成丽
联系电话: 0421-2976511
邮编: 122000
招标代理人: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605室
联系人:雷东
联系电话: 024-82617538
邮编:1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