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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跨界倾倒何时休 亟需加强环境联动执法

2016-10-03 14:49:22来源:南方周末 编辑:Alice 关键词:垃圾跨界倾倒垃圾处理建筑垃圾阅读量:63178

导读:建筑、生活垃圾异地倾倒,一个已经被定义为非法的行为,但为何屡见不鲜又屡禁不止?
  【中国环保在线 固废处理建筑、生活垃圾异地倾倒,一个已经被定义为非法的行为,但为何屡见不鲜又屡禁不止?直接原因是环境执法监管不到位,企业或个人利欲熏心,违法追求利润大化;但根本原因在于城市垃圾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垃圾跨界倾倒何时休 亟需加强环境联动执法
  
  8艘用篷布盖头的船只,从上海悄悄行驶至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码头。行踪可疑。
  
  当地政府接到村民报告赶赴现场,执法人员将蒙着的篷布掀开,一船船沤得发臭的生活和建筑垃圾暴露出来。随之被揭开的,是连日来太湖沿岸莫名多出的“垃圾堆”之谜。
  
  上述事件发生在2016年7月1日。水路运输、隐秘的倾倒地点、混杂着生活和建筑垃圾,这是我国跨界垃圾倾倒的常见套路。
  
  生活、建筑垃圾非法异地倾倒并不是新鲜事,早在2004年我国就有了此类案件的公开报道。相关媒体人员通过搜索公开信息发现,仅2014年1月至今被公开报道的就有26起。
  
  这其中,2016年1月至9月被曝光的案件多,共14起,超过前两年案件数量之和。此类垃圾倾倒案件在省际、同省城际、同城区县之间都有发生。行政区划交界处的村落、河道、公路等是多发地点。
  
  跨省倾倒案例共9起,其中长三角地区的倾倒现象比较明显。其中,2014年1月至今,由上海倾倒至江苏的案件共4起。上海作为垃圾转出地出现的次数多,而江苏则是跨省垃圾转入地中受“青睐”的省份,在9起案件中占到了5起,接受了外省逾两万吨建筑、生活垃圾。
  
  建筑、生活垃圾异地倾倒,一个已经被定义为非法的行为,但为何屡见不鲜又屡禁不止?香港媒体采访了政府职能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垃圾处理企业负责人,详解其中是非。
  
  低价竞争的冒险游戏
  
  真正原因在于城市垃圾处理能力无法满足需要。“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经历过像中国现在面临的固体废弃物数量如此之大,或增长如此之快的情况。”
  
  为什么屡禁不止?直接原因是环境执法监管不到位,企业或个人利欲熏心,违法追求利润大化;但根本原因在于城市垃圾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发生非法异地倾倒的地区,表面上是因为政府的市政环卫部门或环卫公司将垃圾交给第三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理,同时支付一定的费用。第三方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取大利润,将垃圾运输到外地随意倾倒。在此过程中,垃圾处理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转运费用,这个由垃圾的类型和运输距离决定,一般一吨垃圾的转运费用在60-120元之间;另外一个是垃圾的终处置费用,这个主要由处理的工艺和方法决定,一般垃圾填埋的费用是40-60元,焚烧处理则高一些,在70-100元。垃圾非法异地倾倒,第三方企业或个人则完全可以“节省”终处置费用,实现利润大化。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存在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政府的市政环卫和环境执法部门对第三方企业或个人的监管不到位,使第三方有洞可钻。为了“脚下洁”,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就有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一个是环保市场的无序低价竞争。E20环境研究院(一家环境服务平台)近监测出一组新的数据:菏泽垃圾发电厂10元/吨(指垃圾处理服务费)、长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元/吨、蚌埠垃圾焚烧项目27元/吨、松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0元/吨、连云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0元/吨、攀枝花垃圾焚烧项目38.5元/吨、禹州垃圾焚烧项目40元/吨。这组数据在业内来看是有问题的,现在的垃圾焚烧发电,竟然产生了十几块钱的低价,这不是笑话吗?据估计,如果环保方面全面达标,正常的BOT项目垃圾处理费应该在80元/吨以上。因此,在低价的影响下,垃圾处理企业本身还是要盈利,就会想办法节省成本,垃圾非法异地倾倒成了一些企业的选择之一。
  
  然而,以上分析也只是表面现象,真正原因在于城市垃圾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经历过像中国现在面临的固体废弃物数量如此之大,或增长如此之快的情况。”垃圾围城、围村现象严重。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填埋,二是焚烧发电。随着土地资源的紧张以及环保要求的更加严格,填埋场的选址越来越困难,许多城市发生“邻避效应”,造成焚烧发电项目难以落地。
  
  因此,在未找到一个适合我国现状的垃圾处理处置方式或方法的条件下,垃圾非法异地倾倒现象或依然产生。这个问题要真正破局,除了企业的规范化,在国家层面、地方政府层面、研发团体,都得下一番功夫才行。
  
  另外,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垃圾的跨区域(省)转运,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得到省级环保执法部门的同意。然而,目前各城市的垃圾处理都已经成棘手问题,不可能将自己的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发电厂拿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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