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第二大淡水湖的洞庭湖,即将迎来新一轮水环境治理“施工期”。
近年来,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目前已形成蓄、引、提、调水源工程相结合、排灌渠系相配套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但受限于湖水自净能力下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标准低等因素,截至2018年底洞庭湖总体水质仍为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营养状态指数为 48.2,属于中营养状态。
为进一步重塑“长江之肾”,湖南省政府近日印发《湖南省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洞庭湖区城乡饮水安全能力进一步提高,富营养化程度下降,水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功能有所改善。着眼总体目标,《方案》中设置了供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五大部分。
其中,围绕有效保障洞庭湖区供水安全,加强生活、工业、农业水污染治理,系统保护和修复洞庭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三大类工作,细化列出一系列重点任务。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将县城周边农村居民纳入城乡一体化供水,通过建设中途加压站和管网延伸工程,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对现有水厂或管网升级改造,逐步剔除铁锰超标的地下水源,以优质地表水替代,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在强化水源地保护方面,开展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整治,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实施“减磷”专项行动,依法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及农药。到2020年,完成洞庭湖区域二级以上水源地建设截污导流管网,排污口测流等工程,集中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而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针对当前流域污染主要来源之一的农业面源污染,围绕优先控制单元断面水质达标和改善,着力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防治工业点源污染,加强养殖业、种植业污染防治,切实削减入湖污染物排放量。加快实施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的生态拦截与尾水回用工程,实现污染物的有效控制与养分的高效利用。加强禁养区退养后续监管,建立监管常态化机制,严防退养、污染反弹。
加快推进环境敏感区域城镇生活污
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新城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旧城改造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河库、哑河、内湖、沟渠整治,打造绿色生态廊道,促进河湖水网生态修复。
推进水污染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对重污染企业按规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分年度、分行业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档”,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包括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鼓励发行洞庭湖治理政府债券和设立专项基金等系列具体措施。为落实上述三大类治理任务,湖南将储备和谋划396个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91.8亿元。近期(2018—2020年)投资220.6亿元,其中供水安全保障类投资49.4亿元,水污染防治类投资138.8亿元,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类投资32.4亿元。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