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会代表合影
为了解决当前我国水环境监测领域无人船作业标准缺乏的现状,推动无人船这一新兴智能化平台在河湖管护领域的规范化应用,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与中国水利企业协会联合立项的《无人船船载水质监测系统》《水质监测无人船安全作业技术标准》第一次标准讨论会于2019年11月22日在杭州召开。
本次讨论会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与中国水利企业协会联合主办,青岛中质脱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承办,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无人驾驶船舶技术与系统协同创新研究院、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河海大学河长制研究与培训中心、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哈工大(威海)船海光电装备研究所、深圳市百纳生态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支持。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监事长陈庚寅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水环境工程技术与装备专业委员会理事长邓瑞德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监事长陈庚寅,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水环境工程技术与装备专业委员会理事长邓瑞德,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阳,大连海事大学无人船研究院院长王国峰,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金久才教授等领导专家,以及来自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燕山大学、天津大学、云洲智能、中国水环境集团、中船重工七一五所、百纳生态研究院、重庆无人系统技术研究院、南方测绘、上海华测、楚航测控、深圳智慧海洋、耀星航标、智慧航海、成都益清源、青岛中质脱盐等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单位的专家、技术骨干共计20余人参会。
大连海事大学无人船研究院王国峰院长
会议由大连海事大学无人船研究院王国峰院长主持。首先,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陈庚寅监事长发表讲话。
陈庚寅监事长对国家标准政策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指出,标准代表着规则、话语权与产业制高点,标准化的广度与深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速度与力量。企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大力提升标准化能力。本次讨论的两项标准是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与中国水利企业协会联合立项,协会将严把立项关、审查关。希望在座专家集思广益,做好标准制定工作。
青岛中质脱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苑萍
随后,青岛中质脱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苑萍标准编制工作进行了汇报。
中邦建设集团深圳百纳生态研究院总工张玉昌博士对大会进行汇报,主题为“无人船在水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环境所高级工程师陈学凯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环境所高级工程师陈学凯代表标准主编团队进行标准编制工作汇报。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环境所高级工程师曹峰
标准讨论环节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环境所高级工程师曹峰主持。大会对《无人船船载水质监测系统》及《水质监测无人船安全作业技术标准》标准初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各参会代表由水资源、水环境监管工作的具体需求出发,结合无人船巡查作业实际情况与对标准的技术参数、应用场景等相关内容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随后对标准的编写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确定了标准编制工作的时间进度。
后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水环境工程技术与装备专业委员会理事长邓瑞德作总结。
邓瑞德理事长首先对到会专家表示感谢,并对参会人员,无人船属于新兴的检测方法与手段的搭载平台,必然有其不完善、不成熟的一面。希望编制人员在标准编制过程中不要追求面面俱到,以尽快解决标准缺失问题为先,尽快根据意见修改,加强交流合作,争取早日完成标准编写工作。
会议现场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