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至4日,为期两天的2008年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据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的工作计划,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被建议列入2009年的立法计划,与此同时还将完成修改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根楷热情接待了与会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陆国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刚等出席会议并陪同与会人员参观。
围绕“水、气、土”三个重点,省人大常委会将每年选择一个重点结合跟踪检查,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在保护水环境上,今年将检查实施《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情况等;在保护大气环境上,省人大常委会将抓紧进行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今年,对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立法进行前期调研,并促进修改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的工作。2009年,把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当年立法计划,完成修改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在土地和规划建设上,今年将完成《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的一审工作,2009年将把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或《广东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列入当年的立法计划。
与会人员在参观了小榄镇污水处理厂、小榄新城区建设、内河涌改造和市容市貌后,高度评价了我市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劳应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山市的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和生态建设在全省都处于前列,规划好,高标准,整个城市建设得非常有条理,切实地体现了以人为本,很多地方值得全省学习,这也是座谈会在中山召开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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