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公用工程部增设炼油区域低浓度含盐污水生化装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公用工程部增设炼油区域低浓度含盐污水生化装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公用工程部增设炼油区域低浓度含盐污水生化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陵石化发〔2018〕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金陵分公司公用工程部增设炼油区域低浓度含盐污水生化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金陵分公司公用工程部增设炼油区域低浓度含盐污水生化装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金陵分公司炼油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建设一套处理量400m3/h低浓度含盐污水生化装置,处理低浓度含盐污水,包括循环排污水、双膜浓水等。
2.4建设投资:2834.44万元。
2.5计划工期:240天(自施工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金陵分公司公用工程部增设炼油区域低浓度含盐污水生化装置施工总承包,本标段估算合同价9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_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级 、压力容器1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1月1日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需提交身份证及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证);2016年1月1日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1月1日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C证),2016年1月1日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6日 9:00至2019年12月13日 16:00。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6:00。
4.4潜在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同时需将下表及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在交易平台维护潜在投标人信息后,潜在投标人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附件1);
(2)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登记表(附件2)。
5.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电话:025-58978524 15051810738;025-58978371;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