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备 污泥处理设备 水处理过滤器 软化水设备/除盐设备 纯净水设备 消毒设备|加药设备 供水/储水/集水/排水/辅助 水处理膜 过滤器滤芯 水处理滤料 水处理剂 水处理填料
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氯乙烯中油雾溶液标准物质按照GB 5085.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中附录O:可回收石油烃总量测定的有关要求进行配制和定值,主要用于相关分析检测、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四氯乙烯中油雾溶液标准物质按照GB 5085.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中附录O:可回收石油烃总量测定的有关要求进行配制和定值,主要用于相关分析检测、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对照油混合物(按照正己烷:异辛烷:氯苯=15:15:10体积比混合),以为溶剂,在室温20℃±4℃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四氯乙烯中油雾溶液标准物质每支1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 号 | 名 称 | 标准值 (μg/mL) |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
BW 011002 | 石油类 | 1000 | 5% |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您感兴趣的产品PRODUCTS YOU ARE INTERESTED IN
环保在线 设计制作,未经允许翻录必究 .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请输验证码
请输入你感兴趣的产品
请简单描述您的需求
请选择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