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区域提供单独的消防泵和独立的消防供水接口。
对于 275 英尺(85 米)以上的区域,在出水管处和建筑标高较低的位置使用高压管道及管件,此高压管件的额定工作压力等于或大于消防泵的zui大无流量(搅动)压力加上预期的zui大静态压力。 在因为标高导致压力损失,从而降低管内的zui大预期静压的建筑楼层,可降低管件的额定工作压力。
凡使用电机泵驱动器,并且结构的高度超出了消防设备的抽水能力时,应为消防泵设备提供可靠的应急电源。 从发动机驱动式备用发电机或建筑应急电源提供应急电源。 在后一种情况下,应急电源的容量应能够满足包括消防泵在内的总电力需求。 其它安装要求,请参考数据册 5-23《应急和备用电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