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L-300C管材落锤冲击试验机采用高亮(LED)数码管显示即时高度;
落锤提升高度可任意设定,冲击高度可在50mm~2000mm
范围内任意设定(此高度范围内防二次冲击装置的捕捉率为100);
提升高度自动校准;
防二次冲击装置的捕捉率为:100;
V型铁调整以适应不同管径的管材及厚度各异的板材试样,
选配安全帽配件后可进行安全帽的冲击试验;
锤体下落为自由落体运动(无摩擦力引入);
防二次冲击装置采用气动捕捉;
试样室与实验室相通,温度与试验环境温度相同;
XJL-300C管材落锤冲击试验机 | |
JB/T9389-2008 | 非金属材料落锤式冲击试验机技术条件 |
GB/T 14152-2001 | 热塑性塑料管材耐性外冲击性能 |
GB/T 10002.1-2006 |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
GB/T13664-2006 | 低压输水灌溉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
GB/T 16800-2008 | 排水用芯层发泡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
ISO4422、ISO3127、BSEN1411、BSEN744等。 |
以规定质量和尺寸的落锤从规定高度冲击试验样品规定的部位,即可测出该批(或连续挤出生产)产品的真实冲击率。此试验方法可以通过改变落锤的质量或改变高度来满足不同产品的技术要求。TIR大允许值为10%。
真实冲击率: 整批产品进行试验时,其冲击破坏总数除以冲击总数即为真实冲击率,以百分数表示。
破 坏:用肉眼观察,试样经冲击产生裂纹、裂缝或试样破碎称为破坏,因落锤冲击而形成的试样凹痕或变色则不认为是破坏。主机架和导轨:
垂直固定,可以调节并垂直、自由释放落锤,校准时,落锤冲击管材的速率不能小于理论速率95%。
锤体:
锤体应符合图表1、表2的规定,锤头应为钢质,小壁厚为5mm,锤头的表面不应有凹痕、划伤等影响测试结果的可见缺陷,质量为0.5kg和0.8kg的落锤应具有d25型的锤头,质量大于或等于1kg的落锤应具有d90型的锤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