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袋式除尘器设备采购”已由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第五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实施,招标人为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袋式除尘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主要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0日历天内交货。
(3)交货地点:买方项目现场交货。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按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提供5台/套完整的袋式除尘器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保险(交货验收前)、卸车、现场保管、指导安装调试、检验、试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性能验收合格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2)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次日起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有3套以上(含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45000m3/h)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2017年8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cqggzy.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潜在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
4.2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报名,直接投标。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qggzy.com)的交易日程安排。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1号
联系人:李强 王颖 江泽银
电 话:023-44578909
传 真:023-4457875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8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徐先生
电 话:023-67769200 67706153
传 真:023-67707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