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重金属快检仪用途:主要用于检测稻谷、糙米、大米、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中重金属;
2、仪器配置:每套设备应包含:
2.1测试主机(含电脑)和自动进样系统集成一体机 1台
2.2样品杯 100个
2.3放置样品杯的杯架 2个
2.4重金属含量大米粉国家标准物质 1套
2.5仪器使用、维护有关的工具 1套
2.6无线键、鼠套装 1套
2.7专用测试软件(含使用说明书) 1套
3、粮食重金属快检仪
仪器的基本原理及要求
3.1技术原理:样品受X射线照射后,元素内层壳电子被激发而引起电子能级跃迁,发射出该元素的特征X射线荧光。通过测定样品中元素发射出特征X射线荧光的强度,可进行元素的定性定量分析。
3.2工作电压:交流220V,工作电流:不大于1A。
3.3环境适应性:适应粮食收购现场的环境条件并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和稳定。
3.4仪器具备同时检测稻谷、糙米、大米、小麦、玉米等粮食样品的镉(Cd)、硒(Se)、砷(As)、铅(Pb)等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性能(提供镉(Cd)、硒(Se)、砷(As)、铅(Pb)等4个重金属元素全部通过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组织的标准适用性验证评审意见证明文件)。
3.5操作方式:全触屏操作,软件操作界面简单,使用方便。
3.6样品处理和装样:粮食样品经出糙、粉碎后,直接装入样品杯即可测试,装样简单方便,无需测试膜等耗材,且样品杯可循环使用。
3.7测试时间:筛查(一个样品单试验),单元素≤3分钟;准确定量(一个样品双试验),多元素≤20分钟(Cd定量测试10分钟,Se、Pb、As三个元素定量测试共用时10分钟)。
3.8仪器具有声光报警提示功能:根据检测状态报警灯显示不同的颜色(红、黄、绿),测试结果如超标喇叭声音报警。
3.9 X光管集成一体化散热和实时温控系统,软件具备过温预警功能,防止仪器长时间连续工作温度过高损坏X光管(提供光谱仪一体式散热系统技术证明文件)。
3.10仪器配置105位全自动进样系统,仪器主机、自动进样系统可分离。
4.主机技术指标要求
4.1检出限:镉(Cd)≤0.02mg/kg,硒(Se)≤0.03mg/kg,砷(As)≤0.04mg/kg,铅(Pb)≤0.04mg/kg(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检测报告)
4.2分析精密度(含量为0.2mg/kg时):RSD(Cd)≤5%, RSD(Se)≤5%, RSD(As)≤10%, RSD(Pb)≤10%(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检测报告)。
4.3 探测器:进口Fast-SDD探测器,一体封装,能量分辨率≤129ev(提供原厂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4.4高压电源:高精度数字控制高压电源,高压≥65kv,功率≥100W,8小时稳定性≤0.03%。
4.5 X射线管:采用优质风冷侧窗X射线管、钨靶,≥65kv。
4.6准直和滤光系统:3组准直和滤光系统自动切换,实现对其他K、Ca、Fe、Zn等几十种元素分类精确测量。
4.7整机体积(包括主机和自动进样系统):≤0.12 m3。
4.8整机重量(包括主机和自动进样系统):≤55Kg。
4.9 分析精度: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20%。
4.10仪器X射线探测器有特别保护系统,可防止因人为误操作损坏探测器(提供此技术发明证明文件)。
4.11可快速精确检测土壤中重金属镉(Cd)的含量,准确率达90%;
4.12仪器通过CE认证,整机防振性能良好,符合GB/T4857.10-2005;
5、专用检测软件功能及要求:
5.1软件模式类型:筛查模式、定量模式。
5.2软件权限分级:管理员(专家模式)、操作员(测试模式)。
5.3 软件结果输出:测试报告自动生成,可输出bmp、 pdf、 html、xls等格式,可自动保存报告,报表输出,并可人性化设置报告模版及Excel格式(多种报告格式可选择,pdf格式可防止修改)。
5.4 软件具有自动保存测试状态,并具有一键式数据备份和还原功能,确保软件数据库的安全。
5.5样品信息录入及检测报告输出和查询实现二维码管理,全程无需人工录入信息,防止人为差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数据准确性。
5.6重金属专用分析软件有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并取得软件产品证书(提供软件产品证书证明文件)。
6、仪器的防辐射安全性能:
6.1仪器在使用中无射线泄露,辐射安全有保障,能满足:
(1)安全措施:样品腔盖未闭合时X射线管不工作,确保测试人员安全和操作;
(2)有保证无射线泄漏的硬件设计,工作时的辐射水平远低于国际安全标准,测试时无辐射泄漏;
(3)硬件联动装置,软件失效的情况下还能对设备进行控制,保证设备在使用中的人身与环境安全;
6.2产品射线防护级别高:有国家授权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仪器安全性(辐射剂量)测试报告,报告检测结果表明同时符合国标GBZ115-2002《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和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6.3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资质。
6.4产品已获得省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辐射豁免管理,终端用户无需再申请豁免管理(提供所投产品经省级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的工作管电压≥65kV条件下的辐射豁免管理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