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环境标准作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的技术依据在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我国现有的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完善,制约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国家也先后颁布了多项环境标准,例如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分别制定了危险属性鉴别的方法标准。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污泥危险废物鉴定:
1、腐蚀性鉴别:在55℃条件下,对GB/T699规定的20号钢材按照JB/T7901测定腐蚀率。腐蚀率≥6.35mm/a者为危险废物。
2、易燃性鉴别:闪点温度低于60℃(闭环试验)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为危险废物。
3、反应性鉴别:与水混合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释放出大量热量的物质;与谁混合能产生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环境的有害气体、蒸气或烟雾的物质;在酸性条件下,没千克废物分解产生≥250mg氰化氢气体,或者没千克含硫化物废物分解产生≥500mg硫化氢气体的物质,都属于危险废物。
4、急性毒性鉴别:经口摄取固体LD50≤200mg/kg,液体LD50≤500mg/kg;经皮肤接触LD50≤1000mg/kg,;蒸汽、烟雾或粉尘吸入LC50≤10mg/L的物质,属于危险废物。
5、浸出毒性鉴别:参考《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进行。
6、含有天然放射性元素的废物,比放射性大于1×10-7Ci/kg者;含有人工放射性元素的废物或者比放射性(Ci/kg)大于露天水源限制浓度的10—100倍(半衰期>60d)者。
污泥危险废物鉴定方法:
目前,危险废物的鉴别方法有三种,但前提是鉴定对象已被经确定为固体废物。一种是名录法,即根据名录查阅待判定的固体废物是否列入在名录中,如果名录中已经列入则可判定其为危险废物,但不能就未列入名录的判定其不是危险废物。第二种是检测法,对未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测,结果高于鉴别标准则可以判定是危险废物,低于标准的不一定是危险废物。前两种鉴别都属于肯定性单项判别,鉴别方法是结果的充分非必要条件。第三种是专家判定法,前两种都无法判定的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认定其是否是危险废物,鉴别方法是结果的充分必要条件。
江西污泥危险废物鉴定机构-中科检测CMA资质:
江西污泥危险废物鉴定,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境事业部服务领域包括:土壤检测、污泥检测、危险废物鉴别、固体废物鉴定、三废检测、清洁生产审核、土壤检测、地下水检测、环保验收、土壤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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