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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秤车辆总重约定的方法
确定有载参考车辆总重的约定真值可选以下两种方法的一种:
a) 用7.3.2.1的方法得到空载参考车辆的重量,再参考车辆施加标准砝码。空载车辆的重量加上标准砝码量就可以得到有载参考车辆总重量的约定真值。
b) 将试验载荷加载到空载参考车辆上,然后将有载荷的参考车辆置于控制电子台秤维修上整车称量,得到有载参考车辆总重量的约定真值。
用于动态试验的参考车辆应是政府有关部门允许的,并且是被校便携式动态轴重仪预期使用的车辆,参考车辆的选择应尽可能覆盖相应衡器的称量范围。由于参考车辆的重量是动态试验的约定真值,所以应采取规范的方法进行。参考测含量有两种:空载参考车辆(空车)或有载参考车辆(重车)。空载参考车辆整车静态称量可以将空载参考车辆的整车置于控制电子台秤维修上直接进行称量,得到空载参考车辆总重量的约定真值。有载参考车辆总重的确定也可以采取将有载参考车辆的整车置于控制电子台秤维修直接进行整理;也可以将空载参考车辆的整车置于控制衡器上进行称量,然后将标准砝码加到空载参考车辆上,这样空载参考车辆的重量加上标准砝码的量值就是有载参考车辆的总重量。从量值传递角度,这两种砝码均是符合要求的。
由参考车辆进行静态称量时,车辆整体都同事停于承载器上,许多影响因子不会对称量产生影响。所以这时称量出的量值比较准确,可以直接用来做约定真值。这里就用静态称量方法分别确定空载参考车辆(空车)或有在参考车辆(重车)总重量的约定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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