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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斤香蕉扣秤1.3斤 流动摊贩成重灾区
买5斤香蕉,竟只有3斤7两。昨天本报就接到这么一起投诉。缺斤少两,事不大却关乎商家信誉、百姓利益。昨天下午至今天上午,本报记者多方走访调查发现,路边流动摊贩是缺斤少两的“重灾区”。而从今天开始,本报也针对市场各种不规范现象推出系列调查性报道,帮助市民拨清迷雾。
今天上午7时,记者来到该菜市场。由于正是早市高峰期,不少市民在买菜。菜场西大门里侧,记者看到校秤处有个电子台秤。
记者在一个摊位处买了两根茄子,称重0.315公斤,又购买大蒜,称重0.095公斤。在另一家蔬菜摊位,记者购买了生菜,称重0.615公斤。在豆制品区域,记者购买了0.29公斤的千张。
在校秤处,记者一一复秤,千张0.29公斤,生菜0.615公斤,茄子0.315公斤,大蒜0.095公斤,与摊主称重没有任何误差。
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北京华联超市和平路店。水果区金丝柚展台前,有个消费者已称重但没有购买的金丝柚。标签显示重量为1.23公斤。记者将该金丝柚拿到散装食品区的电子台秤上称重,显示结果是1.232公斤。记者又将其放到粮油区电子台秤上,得出的结果是1.234公斤。
记者注意到,该金丝柚的价格是3.98元/公斤,三种电子台秤得出的重量误差都是0.002公斤,误差的价格0.0079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超市工作人员表示,超市没有设置公平秤,但各个区域都有电子台秤,如果消费者对商品的重量有疑问,可以任意挑选一个电子秤称重。
上午8点半,在北一环乐购超市,为了测算超市里的电子台秤是否公正,记者将自己的手机分别在超市里的电子秤和超市外的公平秤上进行了测量。
在该超市三楼一处电子台秤,称重显示为0.186公斤,另一个电子台秤显示重量也是0.186公斤。随后记者又拿着手机来到超市二楼服务台的公平秤上去测量,显示重量为0.135公斤。同一个手机,公平秤称重比超市里面的轻了0.051公斤。
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公平秤和超市里面的电子台秤都不是由超市工作人员调校的,“我也不知道是工商部门还是质监部门调校的,但记得应该是一个季度调校一次,一般情况下,重量差距不会太大。”
昨天下午,合作化路与望江路交口西侧一个小巷子里,不少小贩在此售卖水果等商品。记者在一个小商贩处买了一些香蕉,小商贩说重4斤7两。记者随后在潜山路一家超市外面的公平秤处,将所购香蕉复秤,显示却不到4斤3两,两次称重差距竟达近半斤。
昨晚6时,记者在东一环与和平路交叉口一水果摊贩处购买了4斤苹果。随后,记者又在和平路与大通路交叉口一水果摊购买了4斤橘子。记者将购买的苹果和橘子拿到茂林路菜市场的公平秤复秤,苹果和橘子的重量分别为3斤半和3斤6两。
记者迅速回到大通路的水果摊,水果摊主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表示称错了,愿意补偿损失。记者来到和平路时,卖水果的小贩已不见踪影。
夏园路胜利小区的门口,两名中年妇女在路边卖菱角,使用的是一杆老式木杆秤,记者称了点菱角,摊贩报重3斤2两。而记者在附近菜市场复秤时发现只有2斤9两。
超市以及农贸市场的电子台秤为何有数据上的误差?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一般超市和农贸市场使用的30公斤的标准电子台秤误差在正负15克。
据介绍,菜场和超市等商家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国家规定实行强制检定。不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周期的,都不允许使用。由此可见,北京华联超市和平路店、茂林路菜市场、记者观察的食材及水果的误差值都在正常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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