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产品

  • 行业产品

洛阳宇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农村污水处理设备

当前位置:洛阳宇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文章>污水处理厂BOT运作的探讨

经营模式:生产厂家

商铺产品:1495条

所在地区:河南洛阳市

联系人:宇泉 (助理)

技术文章

污水处理厂BOT运作的探讨

阅读:668发布时间:2017-10-13

        随着国家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一大批污水处理厂都采取了BOT投融资建设方式,有效地促进了污水处理产业的发展。
       1、BOT的概念
       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的一种典型形式。政府通过特许协议,讲由政府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如污水处理厂,授予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向用户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期满,项目公司把基础设施无偿移交政府。采用BOT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解决了当前城市污水处理所面临的两大难题:一是建设资金问题,二是运行管理问题。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精神(以下简称《意见》),鼓励社会资金采用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这为污水处理厂BOT运作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2、BOT运作程序
        BOT项目的运作程序为:项目立项--BOT招投标--合同谈判及签订--项目实施四个阶段。
      (1)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部门对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报告》等以文件形式进行同意建设的批复。BOT项目应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立项或由地  方政府批复,以避免招biao后的项目审批风险。
      (2)招投标:招投标一般分招biao资格预审、投标、评标和决标四个阶段。在投标中,投标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① 项目建设标准及投资;② 进度安排及工期;③ 收费标准及价格;④ 预测及投融资结构;⑤ 履约标准;⑥ 不可抗力事件的规定;⑦ 风险分析与分配。
       (3)合同谈判与签订:谈判双方为政府主管部门与投资商,双方就污水处理项目的范围、工作内容、污水处理收费形式及价格、双方权利及义务、政府担保的内容和优惠的形式、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不可抗力及风险分担等内容充分协商,形成法律性文件。
      (4)项目实施:包括工程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合同签订后,由投资商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即进入实施阶段,开始施工设计、工程招biao。工程竣工后开始商业运营,在特许期满将工程移交政府或机构。在实施期间,政府与投资商必须确保项目从设计、建设到运营和维护都*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
       3、特许经营权合同
      公用行业市场化,其主要途径是政府*企业特许经营,因此,特许经营权是污水处理厂BOT运作的前提和基础。特许经营制度是指在市政公用行业中,由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对市政工程进行经营的权利。政府通过合同,明确政府与获得特许权的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包括以下内容:特许权签约方的法定名称、住所;特许权内容、范围和期限;项目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经营和维护标准;价格和收费的确定方法和标准;资产的管理制度;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履约担保;经营权终止和变更;特许权届满,项目移交内容、标准和程序;违约责任、罚责与仲裁。
       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工作,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政府负责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并行使*方相关职责。
       4、污水处理BOT运作
     (1)处理好风险问题,是BOT运作成败的关键。
        BOT项目一般投资金额大、运作时间长,且涉及经济、法律、政策等方面,风险高。所以,在BOT运作过程中,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要采取大量防范措施,有效规避风险。BOT项目的风险主要有:建设阶段的风险,经营阶段的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拒的风险。按照惯例,哪一方控制风险应由该方承担,对不属于各方或各方都无法控制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说来:① 建设、运营、维护、融资等商业性风险,由投资商承担。② 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投资商受到实质性的影响,政府可通过调整收费价格,延长特许期限等措施予以补偿。另外,由双方分担一些风险,如对物价上涨(主要是电价)、出水标准提高等,双方可制订一物价上*格变化调整的公式。③ 政治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责任。④ 对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风险,一是由投资商通过保险等方式承担,也可根据协商,由双方共同承担。
      (2)规范化、法制化运作,是BOT成功的保障。
       BOT方式运作污水处理工程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在法律上国家还没有一部单行法规对其加以规范,所执行的法律条文是国家计委、建设部下发的《通知》、《意见》等文件。这些文件法律阶位较低,内容较简单,诸多疑难问题均未涉足,如特许权法律文件采用何种形式,特许权与其它合同的关系问题等。笔者认为,在当前国内尚无配套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对BOT的运作,政府与投资商一是需聘请经过BOT专业培训的律师及投资顾问参与整个BOT过程的运作,严格按照惯例和法律程序办事。二是签署的合同必须详细、清晰、严格,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能泛泛而谈或边界不明、责任不清;特许经营权合同应由当地人大决议通过并形成规范性法律文件。三是要有必要的担保,完整的担保可为BOT运作失败挽回一定的经济损失。
       BOT成功的基础,是政府和企业必须实现“双赢”。BOT模式的实施,打破了长期以来污水处理工程由政府垄断经营的体制,开放了市场,有利于社会资金的投入,加快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当前,污水处理设施采取BOT模式还不太多,实施起来“摸石头过河”,所以,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对待BOT这种投融资方式都应积极探索、规范运作。对我国地方政府来说,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建立污水处理投融资体制,实现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BOT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投融资方式。


环保在线 设计制作,未经允许翻录必究 .      Copyright(C) 2021 https://www.hbzhan.com,All rights reserved.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环保在线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为规避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

会员登录

×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

请输验证码

收藏该商铺

登录 后再收藏

提示

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