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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测煤炭发热量仪器的测试原理及环境要求
阅读:629 发布时间:2020-4-10对检测煤炭发热量仪器的测试原理及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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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针对检测煤炭发热量仪器的测试原理及环境要求,鹤壁鑫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下:
煤炭大卡量热仪的测试原理
煤的发热量在氧弹热量仪中进行测定,一量的分析试样,在充有过量氧气的氧弹内燃烧,燃烧产生的热量由弹筒壁传导给一量的内筒水和量热系统(包括内筒、氧弹、搅拌叶、测温探头)吸收,水的温升与试样燃烧释放的热量成正比。
热容量是量热系统每升高1℃所吸收的热量,单位为(J/K),热容量通过在相似条件下燃烧一量的基准量热物质苯甲酸来确定。
发热量测定时,根据试样点燃前后量热系统产生的温升以及系统热容量,并对点火热等附加热进行校正后即可求得试样的弹筒发热量,单位为焦耳/克(J/g)。
从弹筒发热量中扣除硝酸形成热和硫酸校正热(硫酸与二氧化硫形成热之差)后即得高位发热量。
对煤中的水分(煤中原有的水和氢燃烧生成的水)的气化热进行校正后求得煤的低位发热量。
环境要求
(1)热量室应作为发热量测定室,室内不得进行其它试验工作;
(2)室内应配备窗帘,避免阳光直射;
(3)每次测定温度变化不超过1℃为宜;冬夏室温差以不超过15~30℃为宜。因此,有条件者应配制空调设备;
(4)测定发热量时,室内应避免强力通风及热源辐射,总之,为了减少环境条件对发热量测定结果的影响,发热量测定室应尽可能地保持室温的相对恒定。在室温尚未恒定的时候不得进行发热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