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管理规程:
(1)建立埋地综合污水处理设备管理机构,制定各岗位的具体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实行岗位经济责任制。
(2)负责污水处理结构、设施和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3)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全厂的处理工艺、安全生产程序和设施,熟悉设备的操作要求和技术指标。
(4)维修人员必须了解全厂的处理工艺和安全生产规程,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操作要求和技术指标。
(5)每个岗位都有工艺流程图、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在明显的位置标记。
(6)设备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应按照污水公司的要求检查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
(7)设备检验人员应按时、完整、准确地做好检验记录,报告应干净、清晰。
(8)设备检查人员发现异常操作时,应及时处理并制定计划。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9)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水、油、气泄漏。
(10)水处理结构的堰口和池壁应定期清洗,以保持其清洁和完整。
(11)根据不同的设备要求,定期检查、添加或更换润滑油或润滑脂。
定期检查和调整各种设备的电气开关、仪器和测量设备。
二、基本安全用电常识:
(1)任何电气设备在确认无电前都应视为有电,不得随意接触电气设备。
(2)不要盲目信任开关或控制装置,只有打开刀闸,有明显的断路点才是的,并挂上“禁止关闭,有人工作”的标志。
(3)不损坏电线,不乱拉电线。如发现电线、插头或插座等电气设备损坏,应及时更换。
(4)拆卸或断裂的暴露带电接头必须及时用隔热布包裹,并放置在人们不容易遇到的地方。
(5)尽量避免带电操作,经用电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带电操作,并采取相关措施。
(6)当一些人维护埋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时,在接通电源前通知他们。
(7)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皮尺或钢卷尺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