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东博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文章>>实验室废弃物的贮存
1.贮存场所应能保护废弃物抵御自然外力及人为因素的破坏,并在明显处设置警的示牌。
2.远高热源,特殊实验室废弃物如高温易爆或易腐的败的实验室废弃物应在低温下贮存。
3.混合后有可能产生危险后果的不同类别或不同来源的实验室废弃物,切勿装载在同一容器内,不能相混合的实验室废弃物见附录E。
4.容器装载液体废物时,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应保留10cm空位,以确保容器内的液体实验室废物在正常的处理、存放及运输时,不因温度或其他物理状况转变而膨胀,造成容器泄漏或变形。
5.实验室废弃物需要分类贮存,不相容的废弃物不得混合贮存,且实验室废弃物容器上应加贴永的久标签。
6.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有散逸、渗出、污染地面或散发恶臭等情形。
7.贮存容器应保持良好情况,如有严重生锈、损毁或泄漏应立即更换。为防止储存容器泄面,实验废液的储存容器需置于不锈钢盛盘内,盛盘容积至少应为储存量的1.1倍。
8.实验室废弃物的贮存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9.危险实验室弃物的贮存设施、设计、运行、防护和监测等参照GB1853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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