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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建部门出台“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强化管控方案”

阅读:293发布时间:2017-12-7

工地及由其带来的扬尘,是城市空气PM2.5的重要来源。市城建局日前出台《扬州市秋冬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强化管控方案》,将进一步强化秋冬季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按照“更严、更强、更实”的管控要求严控建筑工地扬尘的产生。

  施工现场

  露天堆放土方应防尘

  “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突出抓好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

  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路段的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出通道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落实专人跟班作业,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确保车身干净整洁、渣土遮盖无外溢,方可驶出施工现场。

  露天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土方施工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物料堆放规范,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篷盖密闭。施工现场采取围挡喷淋、脚手架喷淋、喷雾式降尘器、洒水车等多种方式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土石方作业施工时,要确保同时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措施;其他作业时,要确保喷雾洒水时间不少于50%,保持场内道路湿润。市政工程现场路面开挖、路面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分类监管 重污染作业工地停工

  为*消除扬尘,对建筑工地将实施分类监管,重污染作业工地一律停工。

  据介绍,建筑工地按照是否涉及土石方开挖、运输等作业,分为重污染作业工地和非重污染作业工地。重污染作业工地一律停工,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政府办审定、备案后实施。

  对重污染作业工地实施跟踪看管,对非重污染作业工地加强巡查,对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监督措施 9个检查组每天巡查

  今后建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9个检查组每天进行不间断巡查。

  相关人士介绍,为保证扬尘整治效果,市城建局成立了秋冬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强化管控领导小组,市城建局下属单位也全员上阵,对扬尘防治进行了分工。市安监站负责扬子江路以西在建项目扬尘防治管控和县(市、区)项目督查,市建管处负责扬子江路以东在建项目扬尘防治管控,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扬尘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市政建设处、市政设施处分别负责所属项目扬尘防治管控。市城建局成立巡查组和9个检查小组,共51名检查人员,开展全天候巡查,严格监督。各检查组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跟踪查看停工项目是否停工、获准施工项目扬尘防治措施是否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从速处理。与此同时,依托“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不良行为扣分,情节严重的,直接亮“黄牌”或“红牌”,限制在扬投标或清除出扬州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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