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工业污水处理设备溶气气浮机简介
气浮机是利用小气泡使水里面的杂质浮出来的机器,对于一些介质的重量接近于水的细微重量难以下沉时可以采用浅层气浮。在排水方面想要处理水的杂质,要含有较多的水资源,但大部分都是质量比较轻的悬浮物体。比如湖泊里的植物、印染的染料颗粒等。将水体导出气泡,使其颗粒物沾在絮粒上,从而降低絮粒的密度,导水体时气泡会上升使它上浮,从而得到固液分离的效果。
气浮机的沉降法是一次重大的革命,使固液分离的技术又往前推了一步。在气浮机要求处理效果不是很高的情况下,去除率能达90%。气浮机的优点就是它的性能好,也很节能,节能率达到20%左右。气浮机也被很广泛的运用到了化工、印染等污水处理。
工艺流程
⑴污水经地沟自流至集水池,使水质、水量均衡;
⑵再由污水提升泵提升至浅层气浮池;
⑶浅层气浮污水进入管口加入PAC、PAM,经气浮池底部混合管充分混合,紧接着与溶气系统产生的部分带正电荷的微小气泡混合,使微小气泡与絮凝体、废水中的污染物进行吸附,桥联进入气浮布水系统;
⑷通过布水系统使废水进入气浮池体,通过气浮的布水系统及无级调速装置使进入气浮池内的废水在布水区及气浮区达到零速度;
⑸聚凝的絮体及被微气泡吸附桥联的污染物在浮力及零速度的作用下迅速进行固液分离;
⑹在浅层气浮池清水区被分离而上浮的浮渣污染物被带螺旋的撇泥勺捞走,自流至污泥桶,在重力的作用下自流至浮渣池;
⑺被分离在下层的清水通过回转桶下面的清水抽提槽管自流至清水池;
⑻浮渣池内的浮渣经污泥泵送到污泥脱水系统,滤液由地沟排至集水池,干泥外运填埋或综合处理
气浮机的使用范围:气浮机安装方便,处理效果好,能量消耗低,广泛应用于炼油、化工、印染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它可以有效去除废水中难以沉淀的轻浮絮体。分析的适用范围及特点,
如下:
(1) 气浮机能污泥。
(2) 处理能力大、效率高、少。
(3) 工艺及设备结构简单,便于使用、。
(4) 气浮机在时向水中曝气,对去除水中的表面活性剂及臭味有明显效果,同时由于曝气了水中的溶解氧,为后序处理提供了有利条件。
用途:: 溶气气浮机是一种去除各种工业和市政污水中的固体悬浮物、油脂及各种胶状物的设备。溶气气浮机广泛应用于炼油、化工、酿造、植物油生产与精炼、屠宰、电镀、印染等工业废水和市政污水的处理。
养殖工业污水处理设备溶气气浮机分类
常规气浮溶气设备
常规气浮溶气设备是由溶气水的溶气泵、溶气水的空压机、溶气罐及其相应管路构成。在溶气池发生器内压力水与有压空气形成溶气水,通过输送管路,由设于气浮池内的释放器分配到气浮池内。
新型气浮溶气设备
1) 溶气泵溶气系统
溶气泵是于气浮水处理工艺中的一种涡流泵。该泵本身在抽吸回流水的同时,从水泵吸入一定量空气,在泵内完成溶气水的制备过程,通过管路从水泵出口送入气浮池,实现溶气供给水、供气与制备溶气水的三项功能。在气浮池内不需要使用的释放器,只要安设穿孔水管即可。
2) 潜水溶气叶轮系统
该系统类似于长轴的立式泵,其动力电机置于上部通过连动轴与下部溶气叶轮相连接。潜水溶气叶轮在气浮池就位时,电机在水面以上,叶轮潜没于气浮池的水中。在叶轮旋转时,部分回流水回流到叶轮壳体内。同时壳体内产生负压,通过连接到大气中的通气管吸入空气。空气与回流水混合经叶轮增压后形成溶气水,直接分布于气浮池中。
新型气浮溶气设备的选择
1) 溶气泵的选择一般可根据需要泵的过流水量选择产品相应型号。
溶气泵有铸铁和不锈钢两种材质。
溶气泵吸气量约为过水流量的8%~10%,污水处理水量一般约为过流水量3倍。
2) 潜水溶气叶轮
潜水溶气叶轮可以根据其处理水量及作用范围选择产品。
压力溶气气浮设备的要求
1)定义
采用加压的方法将空气溶解于水,再在减压的条件下释放出微小气泡粘附于悬浮物上,使其整体比重小于水而上浮于水面,通过机械装置刮除,实现固液分离的装置。
2) 基本要求
(1) 装置应符合HJ/T261-2006《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2) 基本组成
a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由水泵、空气压缩机、压力溶气罐、溶气水释放控制阀、释放器、刮渣机、电气控制箱、流量计和气浮池等构成;
b 射流溶气气浮装置:由水泵、射流器、压力溶气罐、溶气水释放控制阀、释放器、刮渣机、电气控制箱、流量计和气浮池等构成。
(3) 装置的制造应符合JB/T 2932《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的规定。
(4) 溶气罐的制造应符合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
(5) 压力溶气罐的工作压力一般为0.25Mpa~0.4MPa。
(6) 采用的水泵应符合GB/T 5657《离心泵技术条件(Ⅲ类)》的规定。
(7)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 700《碳素结构钢》、GB/T 1220《不锈钢棒》、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的规定。
(8) 装置表面油漆应符合JB 8939《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JB/T 4711《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的规定。
(9) 装置配套的电气控制箱应符合JB 8939《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10) 电气控制装置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并有明显标志;装置中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11) 压力溶气罐应设置排水口,水位计和溶气水取样口。
(12) 刮渣机的运行速度应稳定,刮板平整。
3) 性能要求
(1) 溶气释放器在工作压力0.25Mpa~0.4MPa范围内释放的气泡应细密、均匀,气泡在1000mL量筒中的消失时间应大于4min。
(2) 溶气罐的溶释气效率不应小于80%。
(3) 当进水SS在100mg/L~500mg/L 时,装置的SS去除率应大于80%;当SS大于500mg/L小于等于2500mg/L时,装置的SS去除率应大于90%。
(4) 装置运行噪声声压级应小于76dB(A)。
(5) 当溶气水回流比为处理水量(Q)30%时,装置能耗为:
a) 当Q≤25m/h 时,能耗≤0.4kW·h/m;
b) 当25m/h<Q≤100m/h 时,能耗≤0.3kW·h/m;
c) 当100m/h<Q≤400m/h 时,能耗≤0.18kW·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