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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总电源开关防爆配电箱 防爆等级说法
防爆设备定义:在规定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
带总电源开关防爆配电箱分为两类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ⅢA类:可燃性飞絮;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ⅢC类: 导电性粉尘。
*高表面温度: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的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部件所达到的*高温度。*高表面温度应低于可燃温度。
例如:防爆传感器环境的爆炸性气体的点燃温度为100℃,那么传感器在恶劣的工作状态下,其任何部件的*高表面温度应低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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