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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提高我国小型垃圾焚烧炉技术及管理水平的建议
阅读:1782 发布时间:2019-7-16小型垃圾焚烧炉建设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的要求。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要求执行。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和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保部门还应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要进一步完善小型垃圾焚烧炉的监测方法、监测手段,以形成完整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烟气净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控制好经过布袋除尘器的烟气温度,以防止温度过高对布袋除尘器造成破坏,做到滤袋不破损,吸附用的活性炭及其他滤料要及时更换并妥善处理。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2000)要求,对烟气、飞灰等进行处理和控制,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运行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执行,焚烧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焚烧炉渣按一般固废处理,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处理,其他尾气净化装置排放的固废按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3.3)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处理。
由于我国对含有二恶英类的飞灰处理未作规定,影响了我国对小型垃圾焚烧炉二恶英排放的正确评价,在进口外国小型垃圾焚烧炉时缺少全面的评价和验收指标,妨碍我国自行开发高品质的小型垃圾焚烧炉,特别对出口到国外的小型垃圾焚烧炉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尽快制定飞灰处理的规范标准,安装可以集尘并贮存的出灰设备,防止飞灰的飞散及流出。
进一步提高小型垃圾焚烧炉自动化程度,实现从点火到焚烧完成全过程的自动化管理,达到自动调节助燃量、空气量和烟气量,促使垃圾燃烧*。通过采取强化管理措施,减少二恶英的产生和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