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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1次聚丙烯酰胺的毒性与中毒表现
PAM本身没有毒性,只有当给入量大于5000PPm时因动物的肠胃粘膜对营养的吸收被业阻而有害。PAM中的残留单体丙烯酰胺(AM)有毒,对于油田使用及城市污水处理等方面的产品,残余单体一般允许在1%左右。用于食物方面,如饮用水蔗糖澄清,制造可能与食物接触的纸张等,残留单体含量必须严格控制,一般都在0.05%以下。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经试验证明,在正常使用时,也是安全的。
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中毒在临床上常分为亚急性和慢性两种。
亚急性中毒:
接触聚丙烯酰胺的浓度或剂量较高,从接触到发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临床症状表现的症状、体征比较集中于皮肤、神经系统和消化道,以神经系统为突出。神经系统的损害,既有中枢神经,也有末梢神经,但以中枢神经的损害较为突出,特别是共济失调,其临床表现为眼球水平震颤,出现肌张力减弱。具体表现是全身症状可在接触高浓度或高剂量丙稀酰胺后几天便出现,首先全身无力,此后出现纳差,再后肢体麻刺感,走路不稳,抓物不牢,易摔倒且无力爬起。随着病情演变,可出现痛、温、触的感觉有改变,但不明显。局部皮肤可见发红、苍白、脱皮、角化、增殖等改变。肌电图显示周围神经病变,运动传导速度减慢;血常规、脑脊液、免疫球蛋白等均未见改变。亚急性中毒经适当治疗是可以*的,病程长的可达一年以上。
慢性中毒:
慢性中毒的临床表现以全身无力、纳差、肢体麻刺感、手部脱皮和多汗等为常见;体征见膝反射减弱,肱二头肌反射、肱三头肌反射减弱或消失,痛、触感减退,出现手套、短袜样感觉;出现红斑、皮肤剥落、麻痹、眩晕,严重的会产生动作技能失调,四肢无力站立不稳。肌电图显示周围神经病变。
急救措施:
聚丙烯酰胺如触及眼和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人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丙稀酰胺被吞服,须服大量水,诱吐,洗胃;但不省人事者,不宜进行催吐,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防护措施:
生产过程中加强预防措施,设备应密闭,加强厂房通风,控制浓度在容许线之下。操作人员应穿防护工作服,以防止皮肤反复或长期接触;戴防护眼镜,以防止眼睛的接触。工作服如被溅及或受污染,应每天更换。可渗透的工作服如被弄湿或受到污染,立即脱去。生产现场应装备安全信号指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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