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瑶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粉尘防爆不容忽视!

时间:2025-4-25阅读:13
分享: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8日,河北某行政执法部门在对某给排水设备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属于粉尘涉bao企业,但其采用重力沉降室方式除尘,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五项,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暂时停产停业。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4.5万元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粉尘防爆企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主要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这些企业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粉尘具有可燃性,一旦在特定条件下遇到点火源,可能引发爆炸事故。因此,《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对除尘系统和除尘器等做了规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8.4.2规定,禁止采用干式静电除尘器和重力沉降室除尘。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五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的,应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防护提醒

瑶瑞粉尘浓度测量仪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可靠选择。粉尘浓度测量仪具备双重防爆保障,专为粉尘和气体双环境设计,即使在恶劣工况下也能稳定运行。测量仪量程覆盖 0-6000μg/m³,采用激光防衰减技术,确保监测数据精准,超标时会立即触发 90 分贝的声光报警。此外,粉尘浓度测量仪还能智能联动风机、喷淋系统,超标自动启动降尘设备,配合云端平台,可实现远程监控与报警通知。该设备还满足合规要求,可存储 40 条报警记录,符合《安全生产法》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要求。

探头款粉尘.jpg

对于涉粉尘企业来说,定期排查除尘系统、配备专业监测设备至关重要。瑶瑞粉尘浓度测量仪已广泛应用于金属加工、木材生产等场景,助力企业实现粉尘浓度可控、风险可防,有效避免因隐患导致的停产罚款,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力工具。

会员登录

×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

请输验证码

收藏该商铺

X
该信息已收藏!
标签:
保存成功

(空格分隔,最多3个,单个标签最多10个字符)

常用:

提示

X
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环保在线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为规避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

拨打电话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