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处理原则医院排出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和严格消毒,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消毒处理的污水,每次取样500毫升进行检查,连续3次都未检到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二、大肠杆菌群数不得超过500个/升。
三、如果进行漂白剂消毒(即氯化法),要求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达到要求,其中综合医院污水接触漂白剂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含量不得低于4~5毫克/升,肠道传染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不低于4~5毫克/升,结核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5小时,余氯含量不低于6~8毫克/升。
四、医院污水处理原则为了提高医院污水处理效果,在消毒以前必须进行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必要时还要进行三级处理。
五、污水处理流程不仅要根据水质要求来确定,还要考虑医院污水的排向要求(指根据排入地下水道、农作物灌溉区、鱼贝类养殖场或排入海域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处理方案)。
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一、根据《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的规定,医院对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医院污水处理包括:
1.一级处理,又称机械处理,主要是用物理方法除去污水中漂浮的和悬浮的污染杂质,主要采用化粪池、调节池、沉淀池等方式;
2.二级处理,又称生化处理,主要是用生物化学方法除去经一级处理后在污水中溶解的和胶状的有机物质,主要采用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池、塔滤、氧化渠等方式;
3.三级处理,这是在排水要求较高的情况下,要求在作出机械处理和生化处理后再采用物理化学方法将水质进一步净化,常用的方法有石灰混凝(脱磷)、过滤(去除污水中悬浮物)、活性炭吸附(去除溶解性有机物、色度、臭味、油类)、离子交换(除铬等)、化学混凝(除重金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