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众迈一体化屠宰污水处理设备选型
天津市众迈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水处理设备、环保净化设备于一体的综合生产型企业。设备在销往全国各地的同时也出口多个国家并得到客户的*!
公司主营产品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油泥分离炼化设备、溶气式气浮机、板框压滤机、二氧化氯发生器、饮用水消毒设备加药装置等各种环保产品。
目前公司污水处理设备在饮用水、市政污水、医院污水、生活污水、机场污水、高速公路污水、景区污水、食品厂、工业循环冷却水、中水回用等不同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公司拥有一批的科研技术及管理人才,可以针对同不客户的要求,不仅可以向客户提供的成品,而且还可以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技术方案,定制设备,系统设计,工程实施,售后服务等服务。
天津市众迈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着“科技兴企、人才兴企”经营理念和“质量为先、诚信为本”的企业宗旨,服务于社会,回报于社会,尽心尽力做好环保事业。
污水水质特点,对比各种处理方法的优缺点,得出目前屠宰污水经济有效的处理技术为:以生物法为主,辅助必要的物理、化学等方法作预处理。例如以采用生物处理法为主体的二级SBR法工艺路线处理效果较好。在北方地区,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北方地区,考虑到气温低,占地要求小,运行费用要求低等因素,深井曝气法为shouxuan方法。
厌氧生物处理成本低,但不能较好地去除氨氮,故对于出水水质要求较高的情况下,通常经过厌氧处理后,还需进行好氧处理或采用化学法去除氨氮才能达到水质排放要求。好氧法不仅可以获得很高的CODcr去除率,而且还可以去除氮、磷,但成本很高,所以对于高浓度屠宰通常首先经厌氧生物法处理,然后使用好氧法处理,综合使用厌氧和好氧生物法的优点,可以获得高CODcr去除率,同时去除氮、磷,还降低成本。采用生物法处理屠宰污水可考虑回收利用问题。活性污泥经过一定处理后,可作为动物饲料用[24],还可回收屠宰污水中的蛋白质和脂肪,产品可用作动物饲料,还可以生产沼气和无害肥。达到开发能源,变废为宝,又促进农业养殖业发展的目的,是一项具有生态平衡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工程。屠宰污水的治理经验对于城市和养殖业粪便污染的治理有着较好的参考价值。
由于屠宰中含有一定量的大块漂浮物(血污、毛皮、杂物 染物等),因此先用格栅予以拦截下来,以保证后续设备的正常运行,因为屠宰污水中含有血污、油脂等大分子有机物存在,直接进入好氧将很难降解,因此格栅出水进入化粪池。屠宰场现有化粪池能够起到一定的处理效果,但现有出水浓度依然很高并且夹带部分油脂,为了减轻后续处理设施的负荷,因此考虑在前端加一座隔油池以去除油脂。屠宰场因为工作时间的因素,它的排水周期跟其它污水排放周期不同,它主要集中在夜间排放,因此必须设置一个较大的调节池来调节水质水量以保证整套设施的正常运行,减轻对后续设施带来的冲击负荷,污水经调节池收集然后通过泵泵入后续处理设施。污水经过前端化粪池处理后,中依然含有大部分大分子有机污染物,因此需要进一步对其降解为小分子物质,为后续好氧生化做准备,并且考虑到污水中氨氮和总磷的超标,因此必须设施好氧—缺氧的交替运行环境来达到硝化—反硝化的交替运行来达到脱氮除磷的效果,此处通过设置水解酸化池将后续好氧处理出水部分回流至水解酸化池来实现。污水经过水解酸化池后进入好氧池,此处将好氧池分为两段,它的好处在于在不同的好氧段,微生物根据环境不同而呈现空间的分布,具备针对性,有着更好的去除效果。污水经过前端各个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有机污染负荷很大程度得到降解。但污水中色度依然难以达标,为了对色度的去除,并同时考虑对COD的降低和氨氮及总磷的降低,因此此处设置混凝沉淀池并且投加针对性的药剂。沉淀池出水,进入消毒池,然后终达标排放。
水质
通过其水质来源,我们可以知道废水中主要含有液、油脂、碎肉、骨渣、毛及粪便等,废水呈褐红色,具有较强的腥臭味。有机悬浮物含量高,易fubai,排入水体会消耗水中的溶解氧,破坏生态系统,污染环境。另外它与其他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大不同在于它的NH3-N浓度较高(约120mg/l),因此在工艺设计中应充分考虑NH3-N对废水处理造成的影响。
特点
具有水量大、排水不均匀、浓度高、杂质和悬浮物多、可生化性好等特点。同时,相对于其他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大不同在于它的NH3-N浓度较高(约120mg/l)。
危害
有机悬浮物含量高,易fubai,排入水体会消耗水中的溶解氧,破坏生态系统,污染环境。在屠宰和肉类加工的过程中,要耗用大量的水,同时又要排除含有血污、油脂、毛、肉屑、畜禽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料和粪便等污染物质的废水,而且此类废水中还含有大量对人类健康有害的微生物。肉类加工废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第人畜健康造成危害。肉类加工废水所含污染物质大多属于易于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在它们排入水体后,会迅速地耗掉水中的溶解氧,造成鱼类和水生生物因缺氧而死亡;由于缺氧还会使水体转变为厌氧状态,这样会使水质恶化、产生臭味、影响卫生。同时,废水中的致病微生物会大量繁殖,危害人民健康。对屠宰肉类加工废水进行处理,去除其污染对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是十分必要的。国家已经颁布新的技术规范,《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
处理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3月26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发);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
3、《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5、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卫生和安全等法规,经处理后主要水质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设计中坚持科学态度,采用的水处理工艺既要体现技术、经济合理,又要成熟、安全可靠,并具有操作简单、运行管理方便等特点;
7、 处理单元相对紧凑、占地尽可能少,在确保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及运行成本;
8、设计中坚持污水生化处理与生态化处理思想相结合的原则,营造和谐的污水处理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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