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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8年将全面完成国家监测站点工作
点击次数:923 发布时间:2015-12-28
【导读】近日,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起中央、地方、企业责任边界清晰的环境监测体系,为各级政府环保考核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根据《意见》,到2018年,全面完成国家监测站点及国控断面的上收工作,国家直管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立健全;省内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有效建立,同国控监测数据相互印证、互联互通;环境监测市场化改革迈向深入,第三方托管运营机制普遍实行。
“今年国务院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一起提出了环境监测改革的路线图。”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在《意见》之外,环保部联合了相关部门起草了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和加强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编制改革的两个配套文件。
支持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直管网
《意见》提出,中央要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满足对地方生态环保工作考核要求。根据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要求,增加国控监测站点和断面建设,将全部国控监测站点和断面分步上收由国家直管。
“改革的基本原则就是‘谁考核、谁监测’。”前述环保部官员解释,中央政府负责国家环境质量考核,那么国控监测站点和断面就应该由中央政府负责。
此前,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环保部已经初步制定了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三步走”的方案。
具体而言,初步考虑,今年年底前,争取完成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2016年,同时推进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到2017年底,争取完成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
《意见》提出,在大气监测方面,适当增加国控监测站点建设并充实监测功能,实现对全国主要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满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考核和评价需要。
“目前全国已经完成1436个国控大气监测点的建设和运行,未来主要是增加国控大气区域监测站点的建设,初定是65个。”前述环保部官员解释。
在水质监测方面,《意见》要求,增加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和国控断面,覆盖地级以上城市水域,进一步涵盖国家界河、主要一级和二级支流等1400多条重要河流和92个重要湖库、重点饮用水源地等,满足《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和评价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