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石油、化工、煤炭领域的防爆工作

时间:2012-8-30阅读:972
分享:

               在石油、化工、煤炭等生产领域将不可避免地形成爆炸性危险环境: 在煤矿井下,三分之二的场所属于爆炸性危险场所; 在石油开采现场和精炼厂约有60~80%属于爆炸性危险场所; 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属于爆炸性危险场所。
  爆炸极限的定义实验表明,当可燃性物质与空气的混合浓度介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遇点火源就会产生爆炸。 爆炸下限(lel) 爆炸上限(uel) 可燃性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各不相同。 丙烷[2.0,9.5] 乙烯[2.7,3.4] 氢气[4.0,75.6] 防爆基本原理产生爆炸的基本原理(爆炸三角形原理) 爆炸性物质; 空气(氧气); 点火源(电火花、炽热表面)。
  防止爆炸发生的基本方法 避免形成爆炸性环境--理想的方法(很难实现);排除、消除可能的点火源--实际的方法;限制其中一个或几个要素,都可以达到防爆要求。如制造正压、爆炸气体浓度监控、限制点燃源(主要手段)。
  爆炸性危险物质点燃特征电气设备的电火花和温度是产生爆炸的主要点燃源。不同爆炸性物质的电火花和温度点燃特性各不相同。 为了使采取的防爆措施更具有针对性,有必要对爆炸性物质分类、分级、分组以及对爆炸性危险区域分区。爆炸性危险物质分类中国将爆炸性危险物质分为三类: i类:矿井甲烷; ii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汽、薄雾); iii类:爆炸性粉尘和纤维。防爆电器有
防爆仪表箱防爆控制箱、防爆配电箱、防爆正压柜等。

会员登录

×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

请输验证码

收藏该商铺

X
该信息已收藏!
标签:
保存成功

(空格分隔,最多3个,单个标签最多10个字符)

常用:

提示

X
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环保在线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为规避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