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防爆电器外壳材料的要求规定

时间:2013-6-24阅读: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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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器外壳材料的规定

    对快开门结构开门时间的规定:快开门结构是指防爆电器设备外壳上只需解除少量螺栓或不需要解除的螺栓,通过简单的操作即可在短时间内打开的门。为了防止把这种门或盖打开后电器设备内部剩余的能量点燃沼气,所以《规程》规定:矿用防爆电气设务由断电到开盖的时间必须大于电容器放电至剩余能量小于0.2MJ所需的时间和电热器温度降至低于450度所需的时间。该时间间隔应在警告牌,中卜标明。

    塑料只有耐腐性、耐潮湿 ,绝缘性能好、轻便等优点,所以一些小型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多采用塑料制作。塑料外壳表面面积大于100cm时,应设计为在正常使用维护和进行清洁的情况下能防止产生引燃危险的静电电荷的结构。由于防爆电塑料外壳的机械强度和耐热稳定性差,易于积静电等,因此应选用机械强度较高、热稳定性较好,抗静电、不燃烧或不延燃的塑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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