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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霾产品迎季节性发展契机 火爆市场背后存杂症

2014-10-21 13:04:45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雾霾 PM2.5 空气净化器 防霾口罩阅读量:65016

导读:防霾产品风起云涌,抢占了市场高地。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秋冬季,雾霾频频来袭。防霾产品风起云涌,抢占了市场高地。防霾口罩与空气净化器无疑受热捧,繁荣背后的问题依然存在,混乱不堪的秩序亟待强制性标准的出台。防霾产品行业能否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关系着行业发展前景。



防霾产品迎季节性发展契机  火爆市场背后存杂症
  
  十面霾伏
  
  进入秋冬以来,关注度高的新闻非京津冀雾霾莫属。十一国庆之后,北京便深受霾伏,民众无奈只有“等风来”,幸好等来了北方冷空气,然而几日蓝天白云之后,雾霾杀了个回马枪。19日的北京马拉松在雾霾中开跑,让人们意识到,与雾霾斗,也是一场不知何时到尽头的马拉松。20日晚间,一股弱冷空气把纠缠了京城三天的雾霾终于赶走,然而,据中央气象局预报,23日又将是雾霾的“回头日”。
  
  京津冀、长三角与珠三角,我国中部以及华北部门地区深受雾霾困扰,抗霾防霾产品无疑成为这个季节的宠儿。形形色色的防霾口罩,功能各异的空气净化器,引爆市场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的争论。新国标虽然蓄势待发,但还是没有出台实施,那市面上所谓的抗霾产品效果到底如何?花了钱,买来的健康,只是心理安慰?
  
  防霾口罩
  
  《2014-2019年中国口罩市场监测及投资前景研究报告》表明,2012年我国口罩需求量达到10亿只,同比2011年增长22.8%,近几年我国口罩需求量增长速度都高于15%。2012年防尘功能口罩在工业领域的销售量为4.2亿只,而防毒功能口罩在医用领域的销售量为1100万只。2012年民用领域达到约5.7亿只。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功能性防尘口罩市场规模已经接近20亿元,而民用防护型口罩的市场规模也超过10亿元,预计未来3-5年内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出售的所谓“防霾口罩”主要有三类:一是纱布口罩。这种口罩能滤除大部分粉尘和病菌,但对PM2.5几乎没有什么防护作用。二是活性炭口罩。这种口罩添加了具有吸附作用的活性炭层,但它只对隔绝异味起作用,对抗颗粒物防霾效果欠佳。三是医用口罩,包括医用一次性口罩和N95口罩。
  
  “有的口罩确实有一定防霾效果,但同时也会为佩戴者带来一定的呼吸阻力,佩戴时间长甚至可能导致缺氧。”淄博市中心医院呼吸科一位医生说,寄希望于防护性用具来防霾的想法本身就不对。
  
  “PM2.5防护技术壁垒很高,具体到口罩,产品面料、过滤性能、设计工艺、透气性等都需要专业研发及反复测试。”一位业内人士说,“短时间内,很难做出真正防护PM2.5的产品。”
  
  质量参差不齐、品牌鱼龙混杂的口罩市场,势必会给消费者带来选择困惑和实际损害,PM2.5口罩的行业标准亟待出台。
  
  净化器

  
  空气净化器,近年来由于雾霾天气频发而走俏,被消费者视为去除室内污染物的神器,厂商们更是看准了消费者心理,对净化器的功效大肆宣传。
  
  数据显示,近年来,随着雾霾天气的影响加剧,引发消费则愈加关注空气健康问题,空气净化器市场规模随之不断扩大。尤其是今年上半年,雾霾天气的持续,使得空气净化器市场规模保持上升势头,上半年销售量达275.2万台,较2013年同期增长了48%。
  
  空气净化器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虚假宣传泛滥。商家利用“每天2小时轻松除甲醛”、“每天一小时细菌、病毒全消除”、“清除PM2.5”等虚假广告语吸引广大消费者眼球,提高产品销量。
  
  二是傍洋品牌、贴牌代工现象严重。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部分厂商到国外注册一个公司或使用一个洋名字,就宣称自家产品属海外。还有一些厂商,采购好核心零部件后找代工工厂进行组装,并贴牌销售,严重扰乱了智能空气净化器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三是质量问题堪忧。有些产品为了达到净化效率,使用浓度过高的臭氧,并称臭氧能快速杀菌、清除室内甲醛、苯、胺等污染且具有降低血压、改善心肌功能的效果,但据医学人士介绍,长期生活在臭氧浓度过高的环境会出现呼吸不畅、皮肤过敏等症状。
  
  新国标
  
  《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口罩标准无法完全适用于民用防雾霾(PM2.5)口罩产品。由于缺少统一的标准规范,企业生产及检测机构对于民用防护口罩的检测都是自己选择某个标准,造成同类产品不同检测结果的混乱局面。
  
  9月10日,《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作会在北京召开。
  
  为了保护人们日常生活的健康,一定程度上防控可吸入微尘的危害,国家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要求加紧推进《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标准制定的立项审批工作,并下达了该标准计划编号为20140042-T608。该标准制定的初衷是在日常空气污染环境中,满足人们对防护型口罩的需要,规范口罩行业的有序竞争,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明显的要求是符合该标准的口罩在非作业环境下具有防止细小颗粒物被吸入的功能。
  
  国家标准委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了解到:备受消费者关注的《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预计年底前将公布征求意见稿,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修订版明年有望批准发布。
  
  本次制定的《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将涉及口罩原料要求、结构要求、标签标识要求、外观要求等,主要指标包括功能性指标颗粒物过滤效率、呼气吸气阻力指标、密合性指标等。作为纺织品,指标还涉及甲醛含量、pH值、微生物如大肠杆菌菌群数量、真菌菌落总数等。另外,新国标还将对口罩进行分级、分类。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分为重度污染适用、中度污染适用、轻度污染适用;针对不同人群,如成人、儿童、体弱者的特征,设定不同的呼气阻力指标对口罩进行分类。
  
  新国标:《空气净化器》
  
  空气净化器市场也较为混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委员会秘书长马德军介绍,去年国家标准委启动了空气净化器标准修订工作,对空气净化器去除固态和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洁净空气量、净化寿命等基本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进行修订。并加入对空调器和车载空气净化器的净化功能的考察及增加空气净化器净化效率、甲醛、苯的测试方法。新版国标将对空气净化器适用面积的计算方法做出严格规定。
  
  正在修订的空气净化器性能标准GB/T18801《空气净化器》将把车载净化器、个人用净化器等小型净化器及风道式净化器纳入调整范围。同时,旧版标准的核心项目技术指标将得到提升。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鲁建国表示,该院从1999年就配合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行业内专家,致力于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目前这些标准都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空气净化器可以说是标准齐全的家电产品之一,涵盖了电气安全、抗菌除菌、净化性能等方面的评价要求,现行国家标准分别是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
  
  专家说
  
  雾霾再次来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又成“重灾区”,口罩和空气净化器销售再度火爆。多家电商提供的数据显示,口罩产品成交量和空气净化器产品的需求上升明显。令人忧心的是,雾霾防护产品的行业准入门槛低、产品良莠不齐,让人们在选择时无所适从。防霾口罩和空气净化器等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应尽快出台。在令人心情沉重的雾霾天气里,尽快让消费者用上放心的防霾产品,加快发布标准的步伐,应该也是公众心之所系。——媒体人吴杭民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使用空气净化器对室内空气质量有提升是需要肯定的。结合产品净化能力和现实环境来说,其净化效果有限,消费者不要盲目崇拜空气净化器,不能将其神化,但同时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在家电分析师梁振鹏看来,目前市场上空气净化器产品种类繁多,达数百款,但往往价格相差悬殊,少至几十元,多至上万元,其中产品的净化效果肯定差别较大,不能因为部分产品除甲醛效果差就否定整个行业的净化功能。
  
  中国家电商业协会营销委员会执行会长洪仕斌表示,尽管空气净化器在中国发展时间不长,但从来看,事实上空气净化器是一个比较成熟的行业。早在上世纪80年代,空气净化器便开始转向民用市场,历经30余年的发展,在范围内有夏普、飞利浦、霍尼韦尔等众多巨头从事生产研发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空气净化器对用户来说是有效果、有价值的。
  
  一是制定执行标准。工商部门应针对当前空气净化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尽快制定智能空气净化器商品的强制性标准,明确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率、除菌能力、噪音指数、臭氧释放量、能源效率及智能的标准等,从源头上保障智能空气净化器的质量。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一方面,工商部门应借助日常巡查、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契机,向智能空气净化器商家开展行政指导,重点宣传《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其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要求其从合法渠道进货,自觉防范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另一方面,工商部门应发布智能空气净化器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到正规商场购买,购买时仔细查看商品标识、质量合格证,不要听信商家所谓智能的吹嘘,谨防上当受骗。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工商部门应通过开展培训、讲座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对智能空气净化器市场的全面了解,使其在执法监管智能空气净化器行业广告宣传、产品质量等行为上更专业,确保能够依法打击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工商部门应加大同质监、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对智能空气净化器市场的定期抽检制度,共同净化空气净化器市场秩序。
  
  四是强化消费维权。进一步强化12315申(投)诉平台、一会三站、工商服务站、12315打假维权提示牌等维权渠道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有关智能空气净化器方面的纠纷,并依法、依程序认真予以调查处理,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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