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热点环保政策大绵集
1、《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发布6月30日起施行
近日,来自工信部消息称,《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发布并于6月30日起施行。亮点主要有强调用能权交易制度、明确节能管理手段、建立健全节能监察体系、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重点抓用能大户这五大方面。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在4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30日起施行。该条例表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关于实施湖南省地方标准《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25-2016)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资源和土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湖南省地方标准《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25-2016)已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3月29日批准发布,自2016年5月29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指标、限值和监测方法,适用于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价、验收。其中,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pH值范围6.0至9.0,还规定了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工地在总铅、总砷、总镉、总汞等十余项污染物的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总量标准。
3、关于公开2016年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有关要求,环保部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数据汇总整理了2016年季度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5月17日,环保部对外公布了2016年季度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及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主动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
4、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既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后一公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
据了解,此次纳入清理规范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计65项,保留34项,整合24项为8项,其中保留的事项中,环境保护部门有2项。
5、广东省环保厅公布第二批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158家企业上榜
近日,广东省环保厅公布第二批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涵盖158家企业,主要是企业环保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就正式投入生产,违反“环评”制度,污染物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没有配套的环保设施等情况。
据了解,上榜企业数量按所处地市从多到少排列,前几名分别为佛山(不含顺德)39家,江门23家,广州和顺德均为15家。同时企业上榜“黑名单”的环境违法事实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或未验收工程即投入使用、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还包括一些违法排污的行为。
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公布后,相关企业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整改的,可以向省环保厅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