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将亮相G20 强势助推经济增长
近两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速度显著加快。截至去年年底,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余额超过8万亿元。与此同时,我国也已经成为大的绿色债券市场,截至7月25号,我国今年发行的绿色债券已经达到1140亿元,占到同期绿色债券发行量的45%;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副主任张庆透露,目前已经有12家发行人正式申报了13支绿色公司债券,或者绿色的资产证券。目前申报规模大概350亿元,已经发行70亿元。
兴业银行行长陶以平指出,当前我国面临巨大的环境压力,客观上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近几年,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不断健全,目前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碳金融,以及以此为基础形成的多种衍生产品和服务。但在绿色证券、绿色股票指数、绿色消费信贷、绿色资产证券化、碳资产管理等领域需要进一步突破创新,金融机构需优化以绿色为主的产品结构,扩大客户覆盖范围,更加关注和支持小微企业、小微项目、个人,绿色金融市场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
发展空间十足可观,但在金融立法方面,我国仍旧存在不小的短板。我国绿色金融立法,以1995年人民银行颁布的《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开始,迄今已出台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从实践情况看,仍存在立法层次低、责任归属不明确、操作性不强等缺陷。
鉴于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指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步伐在明显提速,但是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设计、产品创新、绿色金融理念的普及以及推广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陈雨露建议,完善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既要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也要发挥政府的作用。许多发达经济体通过建立健全社会责任体系、提供财政税收支持、完善担保机制等措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此外,要发挥好地方政府的重要作用。
中国环保在线认为,对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国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激励力度,如向商业银行提供绿色再贷款,鼓励银行扩大绿色信贷规模;对绿色金融产品项下的资产实行比较优惠的风险权重和资本监管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发行绿色金融产品的银行部分或全额贷款贴息;鼓励开展绿色资产流转特别是证券化,扩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面和规模;鼓励商业银行直接发起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在企业发生违约事件时绿色金融产品优先受偿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绿色金融被中国引入G20议程的大背景下。中国推动建立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以鼓励各方根据各国国情,深入研究如何通过绿色金融调动更多资源用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投资。而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咨询的基础上,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拟向杭州峰会提交份《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就在发展绿色金融问题达成重要共识。
多位欧洲政要与学者一致表示,中国今年在推动G20完善金融治理方面已取得成效,期待G20杭州峰会继续促进金融体系改革,为经济增长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