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建集团有限公司海逸公馆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但至今未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构成拒绝排污申报登记行为,被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青岛鑫远达工贸有限公司于黄岛区藏南镇驻地经营的手推车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评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被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韩德服装有限公司3台燃油锅炉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高新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垚鑫建材有限公司炉渣分拣前和分拣后堆存场所无防扬散和防渗漏措施。炉渣分拣金属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高新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安和日达工贸有限公司门窗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高新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8000元。
贝尼森化学(青岛)有限公司润滑油、防冻液分装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高新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亚丽装饰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垃圾中贮存。城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款第(七)项、第二款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迪世亚制钢有限公司雨水管道渗漏,部分生产污水顺雨水管道排入厂区外河沟。城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188万元。
青岛日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亚克力、PC和玻璃类家电配件生产。城阳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高实置业有限公司“高实˙馨城住宅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使用。高新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源路260号厂区动物房和生产车间产生的动物粪便危险废物存放在公司东南角空地,储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高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五条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兴泰电子塑胶有限公司连接器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高新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美邦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配餐服务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高新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创业电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正式投入电缆桥架、低压配电箱、塑料制品、电线电缆加工生产。城阳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泰耕电子有限公司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城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36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