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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铁齿钢牙频亮剑 前8月按日计罚逾4.8亿

2016-10-13 08:56:07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筱阳 关键词:按日计罚环保法环保阅读量:53839

导读:环境保护部10月13日公布的2016年1至8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显示,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上升11%,罚款金额超过4.8亿元。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10月12日,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1—8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与司法机关联动的情况。截止8月底,今年全国实施按日计罚案件448件,罚款金额超4.8亿,其中河南省罚款金额达1.2亿。

  
  “严”铁齿钢牙频亮剑 前8月按日计罚逾4.8亿
  
  环境保护部10月13日公布的2016年1至8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显示,与2015年1至8月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上升11%,罚款金额超过4.8亿元。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8月全国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7件,罚款数额5118.9万元;查封、扣押案件820件;限产、停产案件315件;移送行政拘留35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8件。
  
  1至8月,全国实施5类案件总数9932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48件,罚款数额达48836.54万元;查封、扣押案件4456件;限产、停产案件1884件;移送行政拘留197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72起。
  
  田为勇说,与2015年1至8月相比,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86%,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24%,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77%,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14%。而在各省按日连续处罚案件中,辽宁、内蒙古案件数分别排前两名,分别为54件和53件,罚款金额分别达8130万元和4275万元。而排名第三的河南省案件数虽然只有38件,罚款金额却超过1.2亿,约占全国罚款数额的四分之一。
  
  具体来看,河南省超1.2亿的罚款金额大半源自洛阳市新安县的一家铝业公司。由于2015年1月起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按日计罚金额并未封顶,依照河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环保部门每日按日计罚金额可在10万—100万元间浮动。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环保执法典型案例中,山东省两起非法倾倒案例均涉及刑事犯罪,社会影响巨大。此次环保部提供的若干环保执法典型案例里,曾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山东滨州巨型污水坑事件也位列其中。早在2016年3月,山东滨州“20亩耕地挖出30米深大坑灌满工业废水”引起舆论关注。
  
  经调查,位于滨州市博兴县店子镇张侯村北(地处滨州博兴、东营广饶、淄博临淄三市县区交界处)的一个面积为28.3亩的土坑内,周边村庄部分生活垃圾曾持续多年非法在此倾倒。如今,当地公安、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起,5名犯罪嫌疑人已刑拘3人,网上追逃2人,店子镇党委书记等4人被免职。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按日计罚”作为新环保法中的一项新规,打破了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罚款数额的限制,意味着企业违法时间越长,被罚款的金额越高。
  
  1-8月,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48件,罚款数额达48836万元,平均每起案件处罚金额过100万。其中辽宁和内蒙古实施处罚案件数较多,分别为54件和53件,罚款金额分别为8130万和4275万。但是罚款金额高的是河南省,高达12764万元,案件数为38件,平均每个案件罚款超过300万。
  
  此外,“2015年出台的《环境保护法》以及配套办法,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再加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都为环境保护工作撑了腰,环境执法变得越来越强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指出,“近,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在多个省份铺开,让人充满期待。督察结束后,要对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让督察的威慑力常态化”。
  
  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则进一步指出,新环保法和配套办法、大气法等修订实施后,环保部门有了强硬的执法手段。但是,仍然存在执法力量偏弱、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滞后、信息公开待完善等问题。他建议,在加强执法能力、改变考核体制、推进环境诉讼等之外,要重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构建一个透明的多方参与的新型环境治理机制,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合理分工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2016年下半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各项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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