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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压力山大” 覆盖仍需时日

2016-12-22 09:38:18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老崔 关键词: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阅读量:40113

导读:12月21日,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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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1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等工作。
 
  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垃圾分类,真是说来话长,不过咱们长话短说。
 
  早在2000年,当时的建设部就确定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成为批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2014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五部委又联合推进了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试点工作。“十二五”规划中就曾提出,到2015年,各省(区、市)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历经16年的探索,各地投入了不少财力物力,但目前来看,仍旧不容乐观,甚至进入了一个“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怪圈”。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不难看出,是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层面出了问题。对于推动垃圾分类,相关政策一直是单方行动,采取的是计划经济下的旧思维,把垃圾分类变成了从政府部门到居委会的内部工作事务,与民意互动不够。更为重要的是,垃圾分类只有“试点”,而缺乏对“试点”的跟踪与评估。推广垃圾分类钱花了多少,花在了哪里,各项措施哪些有效果,哪些没有效果,没有效果的该怎么去改。这些情况公众也不太了解。
 
  2016年6月15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016年9月,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将“分类回收,促进利用”作为基本原则。
 
  已经出台的政策尚需落地,还未出台的法律法规蓄势待发,与此同时,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以8—10%的速度与日俱增,且种类日趋复杂。一面是政策强势加压,一面是体量不断增加,垃圾分类“压力山大”。
 
  其实,国家不断释放的动向,在更为宏观的层面上表明,垃圾分类处理是一个动态推进的过程。垃圾分类不仅涉及前端收集,还有转运和处理过程,都需要不间断地推动。它的系统性难度、长期性难度,需要持之以恒地发力。尤其在前端收集上,正是每个市民的自觉分类,才有可能促成后端更为有效地运转。
 
  具体而言,要加快推进我国垃圾分类回收的步伐,需要在以下三方面做更多细致的工作:首先,要做到科学分类。分得越细,回收的物质价值越高,也越容易实现资源化利用,也越容易有好的分类效果。其次,要整合各方资源,建设完善的回收利用体系。新一轮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不再由环卫部门牵头,而是由试点城市政府主导,整合全市所有相关部门联合推动,这种整合将带来一些实在的变化。第三,垃圾回收要有盈利模式。以互联网+垃圾分类回收位代表的盈利模式有效调动了百姓的参与积极性,给城市和乡村带来了积极的变化。
 
  垃圾分类试点还要“试多久”,一项政策试点一试就是16年,恐怕是需要反思的。推广垃圾分类不是靠砸钱砸出来的,也不是灌输给民众的,说到底,这是门“精细活”,也即我们现在常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垃圾分类需要更多地和NGO(非政府组织)合作,让民众参与。
 
  以上就是今天的环保视野,感谢您的阅读。东西南北,精彩放送,更多资讯我们明天再会。

  (参考资料:新华网、经济日报、新京报、财经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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