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资讯中心


《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2017-09-14 09:12:43来源:财政部 编辑:周末 关键词:生态功能区环境治理生态环境阅读量:16085

导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制定了《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中国环保在线 政策法规】为规范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制定了《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指出,转移支付资金选取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测算,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具体计算公式:
 
  某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应补助额=重点补助+禁止开发补助+引导性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奖惩资金
 
  通知全文《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以下简称转移支付)。
 
  第二条 转移支付支持范围包括:
 
  (一)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县级市、市辖区、旗)和禁止开发区域,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屏三带”、海南旅游岛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所属重点生态县域。
 
  (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等试点示范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地区。
 
  (三)选聘建档立卡人员为生态护林员的地区。
 
  中央财政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对转移支付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 转移支付资金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选取客观因素进行公式化分配,转移支付办法和分配结果公开。
 
  (二)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根据生态类型、财力水平、贫困状况等因素对转移支付对象实施分档分类的补助,体现差异、突出重点。
 
  (三)注重激励,强化约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价和奖惩机制,激励地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条 转移支付资金选取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测算,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具体计算公式:
 
  某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应补助额=重点补助+禁止开发补助+引导性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奖惩资金
 
  (一)重点补助:对象为重点生态县域,按照标准财政收支缺口并考虑补助系数测算。其中,标准财政收支缺口参照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结合中央与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减收增支情况作为转移支付测算的重要因素,补助系数根据标准财政收支缺口情况、生态保护区域面积、产业发展受限对财力的影响情况和贫困情况等因素分档分类测算。
 
  (二)禁止开发补助:对象为禁止开发区域。根据各省禁止开发区域的面积和个数等因素分省测算,向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两类禁止开发区倾斜。
 
  (三)引导性补助:对象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等试点示范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地区,分类实施补助。
 
  (四)生态护林员补助:对象为选聘建档立卡人员为生态护林员的地区。中央财政根据森林管护和脱贫攻坚需要,以及地方选聘建档立卡人员为生态护林员情况,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
 
  (五)奖惩资金:对象为重点生态县域,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实施奖惩,对考核评价结果的地区给予奖励。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差、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不力和生态扶贫工作成效不佳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转移支付资金予以扣减。
 
  当年测算转移支付数额少于上年的省,中央财政按上年数额下达。
 
  第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省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规范资金分配,加强资金管理,将各项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补助对象原则上不得超出本办法确定的转移支付范围,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总额不得低于中央财政下达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额。
 
  第六条 享受转移支付的地区应当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大生态扶贫投入,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建设和竞争性领域,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考核和资金的绩效管理。
 
  第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6〕117)号)同时废止。
我要评论
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环保在线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环保商城:

    气浮机曝气机COD测定仪TOC分析仪污水提升器带式压滤机格栅除污机污泥泵潜水搅拌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搅拌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高压清洗机油烟净化器板框压滤机无轴螺旋输送机气体分析仪烟尘检测仪油雾净化器超声波清洗机泳池水处理设备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hbzhan@vip.qq.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9680
    环保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环保在线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环保在线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环保在线网

    抖音号:hb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环保在线

    公众号:环保在线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环保在线

    快手ID:2537047074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