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指示,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2019年浙江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工作方案》和《浙江省大气PM2.5来源解析工作方案》。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大气PM2.5来源解析”是什么?为什么要开展这两项工作?接下来又将如何开展?下面,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为您解答——
问:什么是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答: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指各种排放源在一定时间跨度和空间区域内向大气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的集合。一套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应当覆盖化石燃料固定燃烧、工艺过程、移动源、溶剂使用、扬尘、生物质燃烧和农业等排放源,包含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一次颗粒物(PM2.5和 PM10)和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并具备动态更新机制。
问:什么是大气PM2.5来源解析?
答:大气PM2.5来源解析指通过化学、物理学、数学等方法定性或定量识别环境受体中大气颗粒物污染的来源,解析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各种污染源对大气细颗粒物的贡献。
问:为什么要制定《2019年浙江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工作方案》和《浙江省大气PM2.5来源解析工作方案》?
答: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显,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自2013年开展“大气十条”和2018年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和第二轮PM2.5来源解析工作是科学、精准、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前提和依据,是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基础。
问:如何开展本次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PM2.5来源解析?
答:本次源清单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全省大气污染源分类体系优化;二是线下大气污染源活动水平数据调研收集和整合、排放量计算、结果校验;三是源清单相关数据上报国家大气源清单编制与分析系统。

以2018年为基准年,在2015年源清单、应急减排清单、散乱污调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调查资料基础上,结合国家大气源清单编制与分析系统污染源分类构架,优化全省大气污染源分类体系。2018年源清单污染源分为10大类,40子类,如表1所示。
表1 大气污染源分类

本次全省PM2.5源解析工作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2018年全省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二是污染源成分谱和环境受体PM2.5成分谱构建;三是细颗粒物PM2.5精细化源解析。

原标题:浙江启动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和第二轮大气PM2.5来源解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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