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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涨价篇之: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通知

2019-09-06 14:35:44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关键词:畜禽养殖污染猪肉涨价阅读量:43082

导读: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通知至少表达了2个层面的观点:① 畜禽养殖污染要治,但是并不是“一刀切” ② 生猪产能要保,但不能打着环保的幌子在哪哪儿都打上“禁养”的标签。
  猪肉涨价,这是近段时间相当热门的话题了,毕竟谁家不去菜场超市买个菜,买菜谁还不是要荤素搭配来着。这一来二去,“二师兄的肉比师傅还贵”的说法席卷了当下的互联网。环保在线的小编还曾灵光一闪,写下了【猪肉涨价吃不起,你竟然要怨环保?】这篇文章。
 
  需要承认的是,“生猪供应紧张”确实是猪肉涨价的决定性因素,而“生猪供应紧张”的原因却并非要全推给环保管控。那退一万步说,不提非洲猪瘟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就说说如果环保不管控——
 
  被“脏、乱、差”“粪污横流”这些字眼包围的猪,真的就是市场所需吗?
 
  环保管控的前提是什么?是污染这个事实的发生,是食品安全威胁的存在,是生活水平提升后对生活质量的进一步追求。那就必须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喊声“冤”了,明明不是一个人的错,却成了一个人的锅;明明治理来自于民意,怎么治了还错了呢。
 
  而且,就在昨天(2019年9月5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消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上落了实锤。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

  综上来看,通知至少表达了2个层面的观点:① 畜禽养殖污染要治,但是并不是“一刀切” ② 生猪产能要保,但不能打着环保的幌子在哪哪儿都打上“禁养”的标签。
 
  犹记得,《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下发后,有人把“禁养区”误解为“无畜禽区”。其实,“禁养区”是“禁止建设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区域”,而不是什么都不能养。同理,“禁养区”不是随随便便指哪儿划哪儿,这既不符合产业发展利益,也超出了环保要求。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通知旨在警醒,要科学合理地规划禁养区,即使关停搬迁也要避免“粗暴”的“拆了再说”、“关停再说”等做法,更注重于引导和善后工作。
 
  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负责人曾在回应《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问题时指出:
 
  条例是针对畜禽养殖生产布局与农村环境保护统筹协调不够;个别地方追求增加畜禽养殖量盲目建设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个别地方为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随意禁止建设养殖场、养殖小区等现实性问题而出台。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生产布局、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是实现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加强环境保护‘双赢’的前提和基础”,这句话放在当下也依然有效。所以,要用全局性角度看待“猪肉涨价”这个事情。
 
  同时,中国农科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相关研究员也已经推断,4季度生猪生产有望止跌企稳,2020年下半年生猪生产逐步恢复。一是,疫情高发期已经过去;二是,又到了市场周期的“猪肉盈利高-刺激生产”阶段;三是,政策调节对养殖场户颇为友好。
 
  话外音:
 
  附几个关于“二师兄”的消息——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意见,国家发改委印发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方案和指导地方做好冻猪肉储备调节工作的通知;6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要求给予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支持;
 
  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轮番召开,强调了此事;8月底,交通运输部提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先后发声,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明确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
 
  未来,加强生猪生产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健全生猪养殖、疫病防控和流通三大体系;纠正超出法律规定的禁养限养和用地问题等被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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