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自然也绕不开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指导意见也明确,“探索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使用者管理协会,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文明户评选等形式,引导农民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的管护”。
关于农村垃圾分类,不久前住建部还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 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
要求,“广泛动员群众,统筹县(市、区、旗)、乡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建立健全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水平提升”。
目标是,“到2020年底,东部地区以及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90%以上自然村组;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0%以上行政村及规模较大的自然村组”。
其主要任务就提到,推动分类减量先行。即在前端开展保洁和垃圾分类,推动易腐垃圾就地堆肥处置,并且将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以此来减少农村生活垃圾外运频次。
垃圾分类,被业界视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关键环节。实际上,随着经济发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确实暴露出了诸如“处理能力不足”“二次污染控制”“运输压力”“财政压力”等缺陷。鉴于垃圾分类能够大幅减轻前端压力,并提高末端处理效率,农村地区的推进刻不容缓。
尤其是,农村生活垃圾在易腐垃圾收集上相较城镇有更好的条件,在易腐垃圾转化利用上有更便捷的渠道,都有利于变废为宝。
为了探寻适宜农村垃圾分类的模式,各地都进行了因地制宜的实践,并且部分地区已经明显看到了成果。如“浙江金华模式”:
探索“二次四分”法,分为会烂和不会烂的,而不会烂的将在二次分类中被分为好卖和不好卖的有效破解了农村居民年龄差异大、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带来的难题。同时,金华还建成了阳光堆肥房2270多座,微生物发酵期100多座,实现就地资源化利用。
湖南长沙模式:
探索农户生活垃圾“三分法”——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构建“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镇分布处置、县市分类利用”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新体系。其亮点在于市场化运作,收运外包,打通垃圾分类回收终端处理渠道。
好分不好分,垃圾不出村。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不容易,但农村垃圾分类设施正在逐步完善,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升,离实现既定目标想必不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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