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1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1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5%,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10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同比增加33个;PM10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4%;O3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4%;SO2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6%;NO2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CO浓度为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1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25.5%,同比下降9.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2%。
北京市1月优良天数比例为80.6%,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5%。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8.1%,同比上升11.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
汾渭平原11个城市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23.8%,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
2020年1月,168个重点城市中包头、临汾、呼和浩特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海口、拉萨、丽水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20名,见附表)。
附表:2020年1月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公布2020年1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