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的消息显示,福建省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目前,全省已创建“绿盈乡村”7000个,提前半年完成国家下达的98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115个环境问题整治,180个“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4.6%,490个乡镇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5%目标。
来回顾一下,《福建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确定的农村环境改善目标。
到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总体高于95%。
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供水人口200至1000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划定。
到2020年全面实现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水源水质状况的水质信息公开。
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5%以上。
同时,2018年发布的《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
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
再新建改造400座乡镇公厕、1000座以上农村公厕,实现乡镇每万人有3~4座公厕,村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7.5万户;
深化村庄房前屋后整治,福州、厦门、泉州完成95%的村庄整治,漳州、莆田、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90%的村庄整治,其他设区市完成85%的村庄整治,村庄杆线乱牵乱拉乱搭现象明显改观;
每个乡镇镇区建成1条以上整洁有序“示范街”;
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总数超50个,30%以上的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
在“十三五”基础上,《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0-2030年)》正在征求意见:
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各地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
到2025年,1000个率先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质需进一步提升或改善的主要流域和小流域控制单位范围内、存在农村黑臭水体、重要海湾沿岸、接待旅游人口较多、高速铁路沿线的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到2030年,治理类村庄完成治理比例力争达95%以上,污水收集率山区村庄不低于65%、平原村庄不低于85%。全省农村生活治理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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