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近日广东《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其中确定工作目标分三步实现,即:
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基本建成示范片区和东城、万江、南城3个街道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同步启动各镇的中心区和1个村(社区)开展示范片区建设,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
2021年,持续推进“3+3”、“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加大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和检查执法;2022年,完成“3+3”、“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样板;
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
关于“3+3”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示范区要建成配置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收运处理设施、建立监督考核和执法检查、广泛铺开宣传引导及培训教育,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单独收运处理。
2020年底前,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万江、南城3个街道30%以上的社区建成,2021年底前3个街道80%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2年底前完成。
关于“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各镇中心区的示范片区建设由城管部门牵头,农村(社区)的示范片区建设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
2020年底前,各镇的中心区和1个农村(社区)分别推进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1年底前,各镇的中心区和1个农村(社区)分别推进80%以上建成;到2022年底前完成。
在设施配套上,《三年行动方案》指出要建设完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分类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其中表示要启动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远期(100吨/日)和东莞市有机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建设(分期),力争2021年建成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远期,2022年建成东莞市有机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关于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收运,《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各镇街(园区)在辖区内以村(社区)为单位合理设置若干个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至少有一个大件垃圾集中处理点。从今年起,将建立大件垃圾收运信息化系统,同时推广废旧家具“线上线下”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
2020年底前,各镇街(园区)至少各建设一个园林废弃物处理点,同时相关部门会制订并出台全市园林废弃物处理工作指引文件,2020年底全市实现园林废弃物处理能力100吨/日,逐年增加,到2022年底全市实现园林废弃物处理能力300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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