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商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资讯中心


商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0-09-05 08:41:39来源:商务部 关键词:塑料垃圾塑料污染治理阅读量:16197

导读:根据《固废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20〕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塑料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材料,在商贸流通领域应用广泛。近年来,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耗量持续上升,对环境污染治理带来新的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各项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禁塑限塑相关规定要求
 
  2020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对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赋予了新的职责,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上半年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1146号)等政策文件,对商务领域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详见附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聚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准确把握不同塑料用品在实施区域、时间节点等具体禁塑限塑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
 
  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坚持严抓禁塑限塑与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并重,针对行业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并纳入省级政府实施方案。同时,要督促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分析评估各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逐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推进措施,确保完成本区域各阶段目标任务。
 
  三、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工作
 
  根据《固废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商务部将另行制定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相关规定,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报送平台,方便地方和企业报送信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同时,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本地区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商务执法监督机制
 
  执法队伍、职能保留在商务主管部门的地方,要依法依规切实履行好《固废法》赋予的执法职责;执法队伍、职能划入市场监管部门的地方,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曝光。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五、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在绿色商场、绿色餐饮、电子商务平台、再生资源回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规划、标准、资金分配等政策导向作用,增加禁塑限塑相关要求,推动商务领域塑料减量化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引导商场、超市等场所,通过积分奖励等激励手段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能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加快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加强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行业商协会、市场主体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禁塑限塑相关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商务部办公厅
 
  2020年8月28日
 
  附件: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
 
我要评论
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环保在线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环保商城:

    气浮机曝气机COD测定仪TOC分析仪污水提升器带式压滤机格栅除污机污泥泵潜水搅拌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搅拌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高压清洗机油烟净化器板框压滤机无轴螺旋输送机气体分析仪烟尘检测仪油雾净化器超声波清洗机泳池水处理设备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hbzhan@vip.qq.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9680
    环保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环保在线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环保在线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环保在线网

    抖音号:hb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环保在线

    公众号:环保在线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环保在线

    快手ID:2537047074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