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名单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鄂环办〔2020〕39号)的相关要求,为积极探索近零碳排放发展模式,打造一批近零碳发展的新样板,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申报工作。根据评审情况和工作实际,拟选出试点项目21个。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入选2021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8月26日—9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9月2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我厅(来信请注明公示情况举报并附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
邮 编:430072
附件:2021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2021年湖北省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一)近零碳社区试点示范项目(7个)
1、荆门屈家岭管理区长滩办事处季河社区
2、恩施市白杨坪镇洞下槽村
3、武汉东湖风景区东湖新城社区
4、宜昌西陵区云集街道白龙井社区
5、黄冈黄州区赤壁街道办事处建新社区
6、荆州江陵县熊河镇熊河社区
7、鄂州鄂城区凤凰街道莲花山社区
(二)近零碳城镇试点示范项目(3个)
1、武汉中法生态示范城
2、潜江积玉口镇
3、神农架林区
(三)近零碳校园试点示范项目(5个)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
2、十堰亨运驾校
3、黄冈师范学院
4、随州曾都区第二中学
5、咸宁赤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
(四)近零碳园区试点示范项目(3个)
1、武汉格林美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
2、襄阳谷城经济开发区
3、宜昌长阳经济开发区
(五)近零碳商业试点示范项目(3个)
1、襄阳鱼梁州经济开发区
2、黄石大冶市龙凤山旅游景区
3、孝感孝南区朱湖国家湿地公园
原标题:关于2021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名单的公示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