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和污染防治重大科技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9月24日在湖州市长兴县组织召开了“十三五”水专项“太湖流域浙江片‘五水共治’长效管理机制创新与水环境治理技术集成推广应用”课题工程示范第三方评估。
国家水专项办徐成处长、姜琦副处长、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单锦炎副厅长、林庆来副处长、浙江省专项办、长兴县治水办等相关负责同志,课题负责人、各工程(平台)示范负责人及课题组技术骨干等40余人参加了验收工作。参会领导与专家对工程示范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专家组听取了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通过质询,对工程(平台)示范和示范区进行了系统评估,并一致认为,6个工程示范(平台)和1个示范区均完成了任务合同书要求,达到考核要求,同意通过第三方评估。
课题通过集成应用喷水织机废水高效处理与近零排放、城镇污
水处理厂稳定达标与污泥资源化和农村生活污水高效脱氮除磷与提升改造等技术,建设典型行业污染减排、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等5个应用工程与百项推广工程,初步统计削减县域典型行业、城镇生活、农村污水以及农业面源COD 1027.9 t/a、氨氮113.8 t/a、总氮53.8 t/a和总磷15.9 t/a。2020年长兴综合示范区16个县控及以上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全县3个“水十条”目标责任考核断面均满足考核要求。
课题通过省域推广应用相关技术,削减COD 24665.2 t/a、氨氮2595.0 t/a、总氮2503.5 t/a和总磷393.0 t/a。此外,通过实施课题研究制定的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预计全省可减排化学需氧量约45000 t/a、氨氮约10000 t/a,总氮约9000 t/a,总磷约450 t/a。
“五水共治”课题工程示范的实施与推广应用,支撑了长兴综合示范区与省域污染负荷减排、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综合示范区入湖断面稳定达标,助力了浙江省“水十条”考核目标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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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太湖流域浙江片‘五水共治’长效管理机制创新与水环境治理技术集成推广应用”课题工程示范通过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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