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征求意见稿)》
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12月1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溯源总则》《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规范化建设》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叶维丽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28471
电子邮箱:yewl@caep.org.cn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信息传输、交换》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陆楠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4665817
电子邮箱:lu.nan@mee.gov.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方若凡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6(兼传真)
电子邮箱:ssswry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征求意见稿)
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溯源总则(征求意见稿)
4.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规范化建设(征求意见稿)
5.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信息传输、交换(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
征 求 意 见 单 位 名 单
1.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4.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6. 水利部办公厅
7.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8.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9. 各督察局
10. 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1.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12.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3.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14.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15.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6.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7.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18.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9.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20.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1. 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22.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23.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4.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5.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6. 中国灌区协会
(部内征求办公厅(网信办)、督察办、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生态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
附件2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排污口分类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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