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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生态环境标准化有哪些工作动态?一起来看重点

2022-04-13 17:26:17来源:浙江生态环境 关键词:环境提升污染防治阅读量:18892

导读:3月国家标准制修订、长三角地区标准制修订等情况一览!
  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
 
  01
 
  3月,生态环境部对4项生态环境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了1项固废污染控制标准《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公布了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5项(水质2项,环境空气3项),水环境保护标准1项,大气环境保护标准1项,化学品环境标准1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2项,其他环境技术标准6项,合计共17项;具体见下表。
 

 

  4项征求意见标准,涉及1项控制标准、1项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1项管理规范和1项监测评估方法,具体见下表。
 

 

  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准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GB/T 41339—2022)《土壤健康综合表征的生物测试方法》(GB/Z 41358-2022)《土壤质量 呼吸曲线法测定土壤微生物区系的丰度和活性》(GB/Z 41359-2022)等与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标准。
 
  自然资源部发布了《绿潮生态调查与监测技术规范》(HY/T0331-2022)等10项涉海行业标准,对《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1部分:总则》公开征求意见;工信部,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长三角地区标准制修订情况
 
  01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DB32/T 4229-2022)、《重点流域农田化肥用量定额》(DB32/T 4230-202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指南》(DB32/T 4231-2022)和《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理技术标准》(DB32/T 4244-2022)等4项与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标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规范化操作指南(试行)》。
 
  0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系列标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道路突发事故液态污染物应急收集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0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DB 34/T 4139-2022)、《规模奶牛养殖场粪肥还田技术规范》(DB 34/T 4128-2022)、《规模羊场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规程》(DB 34/T 4129-2022)等3项与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标准。
 
  标准化相关政策
 
  01
 
  3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意见指出,“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标准体系。研究修订铅锌、电镀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制定出台废水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运行、验收技术规范。修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细则(试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本地区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强地方排放标准体系建设,对于涉锰、锑、钼等产业分布集中的地区,要加快研究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推动解决区域性特色行业污染问题”。
 
  02
 
  3月1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监管政策制度和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成效评估标准体系,优先对长江流域重点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工程开展评估;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监管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监管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生态监测调查与评估、生态监测站点及样地建设、检查执法和督查考核等各项标准规范”。
 
  03
 
  3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完善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快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完善排污单位自主标记数据有效性判定规则,强化自动监测设备的计量管理。出台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技术方法和污染物排放超标判定规则”。
 
  04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部门、地方、企业联动,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引导企业推广基础设施绿色环保标准和最佳实践”“加强绿色标准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标准对接。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行业绿色标准、规范及指南”。
 
  05
 
  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制(修)订零碳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碳排放核算等标准,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基本级要求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做好《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标准的贯彻实施。鼓励各地制定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地方标准”。
 
  06
 
  3月17日,浙江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 提出“健全价值核算标准体系。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进一步明确行政区域单元或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等,修订完善核算标准,加快构建覆盖陆域、海岸带和项目尺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体系”。
 
  07
 
  3月23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2年浙江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指南提出“工业领域的立项重点有绿色发展方向,包括企业及产品碳效评价,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应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低碳园区(工厂)等;生态环境方向,包括污染物防控与治理.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价值及资源评估等;碳达峰碳中和方向,包括碳排放监测、评估与核算,碳足迹、碳标签评价,碳排放交易与管理,碳中和实施与评估等”。
 
  08
 
  3月24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提升运行管理绿色智慧水平。结合园区产业基础,建立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标准体系;完善指标体系。迭代完善《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健全绿色低碳工业园区评价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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