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规范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2022年2月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一、健全工作程序,抓好组织实施。依托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实施,施行全程电子化管理和抽查检查信息的共享应用。按照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不低于25%的重点监管对象、不低于2%的一般监管对象进行抽查的要求,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抽查顺利进行。招远市2022年第一季度随机抽取重点源19家,一般源19家,共38家企业,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发现环境问题11个,企业均及时整改完毕。截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检查结果均即时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上传。
二、转变执法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打破了传统的“以量取胜”的巡查方式,形成阳光执法模式,提高了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及时发现和锁定环境违法线索,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一是适当调整随机抽查频次。对存在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信用评价等级低、有特殊管理需要以及污染防治技术不能稳定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对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较好、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适当减少抽查频次。二是积极推进差异化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被列入检查范围的,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利用无人机排查、用电监管系统、在线监控系统、自行监测数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管理平台和管理数据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三是规范现场检查行为。在每次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时,保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到场,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摄录素材及时导入执法终端、执法文书当场交由被监督方确认,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积极消除“人情案”、“关系案”。
三、强化结果公示,确保检查成效。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每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监督检查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公众号、微博、报纸、新闻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进展成效。同时将检查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社会面推广,带动整体工作向好发展,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理解、关心、支持的生态环保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原标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三举措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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