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函”,文件要求到2025年,重庆市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减污降碳取得成效。
核心指标目标如下表:

为此,重庆市将着力完成推动构建三峡库区水生态屏障新格局、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保障河湖生态用水、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等主要任务,部分措施整理如下:
1.以全市22个控制单元为空间载体,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水生态功能定位,构建以长江流域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区两群”区域协同治理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2.形成“流域—控制单元—责任区县”空间管控目标责任“一张图”。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应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
3.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4.因地制宜实施“一区两群”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5.严格实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健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及目标分解落实考核机制,通过污染排放控制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6.实施城镇、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工业企业现有排污口清理整合,开展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污纳管;
7.全面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
8.培育壮大节能、节水、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全面推进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电镀、制革、石油开采、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继续推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9.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继续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10.落实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污水管网排查整治;
11.对现有截留制排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针对无法彻底雨污分流的老城区,尊重现实合理保留截留制区域,提高截留倍数;对新建的排水管网,全部按照雨污分流模式实施建设;
12.到2025年,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0万吨/天以上;综合采取强化日常运维管理、推进技术升级改造等措施,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改造,到2025年,完成268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改造和84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
附:重点项目表

(全文见附件)
原标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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